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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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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5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57,100,4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413,309.5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100,415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扣税说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0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九楼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8-85003688

传真电话:028-85003588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