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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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2023-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8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1. 公司调减前次募投“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的投资金额,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新建“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金额调减的原因,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新建“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主要联系及区别;(3)公司前次各募投项目的最新实施进度、后续投入计划,部分募投项目不适用效益测算或未明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具体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公司部分土地及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形成背景及过程,对照IPO相关说明与承诺,说明报告期内相关产权证书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及尚未办理完成的原因,后续是否存在办理手续的实质性障碍,是否将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区分产品或业务类别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金额及具体依据,报告期内不同年度存货计提比例差异较大的原因;(2)结合产品用途、产品保质期限等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减值产品相关业务的变化情况,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3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核意见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1. 公司调减前次募投“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的投资金额,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新建“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及扩产项目”、“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投资金额调减的原因,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新建“年产1000吨官能化聚苯醚项目”、“年产3000吨功能糖项目”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主要联系及区别;(3)公司前次各募投项目的最新实施进度、后续投入计划,部分募投项目不适用效益测算或未明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具体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公司部分土地及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相关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形成背景及过程,对照IPO相关说明与承诺,说明报告期内相关产权证书手续办理进展情况及尚未办理完成的原因,后续是否存在办理手续的实质性障碍,是否将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区分产品或业务类别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金额及具体依据,报告期内不同年度存货计提比例差异较大的原因;(2)结合产品用途、产品保质期限等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减值产品相关业务的变化情况,说明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上交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