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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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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42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 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黄轩珍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姚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长杨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4,680,427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于2023年3月22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其中,杨敏放弃其持有的36,262,44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放弃其持有的29,768,145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本次会议中,关联股东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对全部议案回避表决,故本次会议中,两人合计持有的102,102,000股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剑峰、童智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3-043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1年7月30日,浙江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伟胜”)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至2023年7月30日,借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在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向青岛伟胜增加1,6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借款期限与前次一致,合计借款额度为2,900万元,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控制的辰德实业持有青岛伟胜30%的股权,德清辰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德实业”)本次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向青岛伟胜提供1,45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借款期限至2023年7月30日。具体详见《三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辰德实业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公司将向青岛伟胜提供3,8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辰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19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与三星新材一致,具体详见《三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2日,公司已收到青岛伟胜归还的剩余财务资助本金725万元,利息合计79.11万元。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及辰德实业分别与青岛伟胜签订了新的《借款合同》,公司将按照约定将向青岛伟胜提供3,8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辰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19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与三星新材一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将会根据青岛伟胜实际资金情况,分批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包含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31%;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