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杨胜刚、刘会荪、徐锦荣、胡希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迁址至浙江省杭州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1幢901-20室”,并将公司名称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和证券代码“002610”保持不变。同时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爱康光电”)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9,600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赣州爱康光电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5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赣州爱康光电在2023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159,60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额度内担保的具体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方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之额度为准,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5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上述新增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新增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4.67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73.27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6.30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52.30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5.49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5.48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56.28%,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97%。若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9.67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说明
1、变更前
公司中文名称: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Akcome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注册地址:江阴市华士工业集中区红苗园区勤丰路1015号
2、变更后
公司中文名称: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Akcome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1幢901-20室
3、证券简称为“爱康科技”,证券代码“002610”保持不变。
二、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变更原因说明
基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公司拟迁址至浙江省杭州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1幢901-20室”,并将公司名称由“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和证券代码“002610”保持不变。
三、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说明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器材专用高档五金件、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太阳能发电板封装膜;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光伏光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光伏光热电站的技术开发、项目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铝锭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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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并以其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上午9:15至2023年7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7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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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27日、7月28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志杰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