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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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3-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1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亿元至-0.5亿元。

● 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亿元至-0.7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8亿元至-0.5亿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亿元至-0.7亿元。

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审议、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亿元。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6亿元。

(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92元。

三、本期业绩预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将所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珠江城市服务”)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置出房地产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珠江城市服务2023年上半年盈利,但受置出房地产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亏损以及母公司的费用支出的影响,导致公司2023年上半年仍亏损。

四、风险提示

以上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审议、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志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徐勇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陆伟华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郑蓓、喻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议案2-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彬、韩思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珠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