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05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不含税12,300万元,其中:公司向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2,300万元;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10,000万元。关联董事徐鹏先生、舒文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魏彦珩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魏彦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魏彦珩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魏彦珩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后,提名吴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吴烨女士简历:
吴烨,女,1986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助理教授;2021年1月至今在兰州大学工作,现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05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基于购销双方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方炭材)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含税金额12,300万元。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鹏先生、舒文波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参与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增加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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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宝方炭材为公司与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宝方炭材总资产236,440.20万元;所有者权益132,734.1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880.31万元,净利润2,577.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购销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宝方炭材销售炭素制品、炭素原料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2,300万元;宝方炭材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不含税10,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宝方炭材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并且是依照公允的市场价格交易,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3一05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魏彦珩先生的辞职申请,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魏彦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彦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魏彦珩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魏彦珩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魏彦珩华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魏彦珩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吴烨女士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吴烨女士简历:
吴烨,女,1986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助理教授;2021年1月至今在兰州大学工作,现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3-05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7月3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1日
至2023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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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经2023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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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3一05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GDR存续数量所对应的基础股票数量
不足中国证监会批复数量的50%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全称: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Ltd.。
●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上市代码(瑞士证券交易所):FDCB。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GDR实际发行数量为22,000,000份,所对应公司 A 股股票数量为220,000,000股。
●截至2023年7月14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为70,024,950股,不足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实际发行GDR所对应的基础A股股票数量的50%。
●公司GDR数量可能因GDR兑回进一步减少,同时GDR兑回将导致GDR存托人Citibank,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
●境外GDR交易价格与境内基础A股股票交易价格不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中国证监会批复情况及公司实际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2 号),公司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即公司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将不超过22,000,000份,对应的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 220,000,00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 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瑞士时间)发行22,000,000份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对应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为220,000,000股。
二、GDR存续情况
GDR存续期内,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GDR与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跨境转换包括将A股股票转换为GDR,以及将GDR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公司本次发行的GDR于2023年7月12日(瑞士时间)兑回限制期届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数量为22,000,000份,对应公司A股股票220,000,000股。GDR跨境转换安排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发布的《方大炭素关于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截至2023年7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为70,024,950股,不足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实际发行GDR所对应的基础A股股票数量的50%。公司GDR数量可能因GDR兑回进一步减少,同时GDR兑回将导致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根据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境外GDR交易价格与境内基础证券A股股票交易价格不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