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01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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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以来原材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都出现下降趋势,受期初存货成本高的影响,本报告期的营业成本偏高,致使公司的业绩出现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永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14)已完成赎回及摘牌事宜,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为“永东转债”提供担保的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披露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永东转债”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出质人刘东良、靳彩红夫妇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刘东良、靳彩红夫妇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刘东良先生于2017年4月11日质押将其持有的23,513,140股股票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根据公司于2017年06月13日实施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06月05日实施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均包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刘东良先生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数量由23,513,140股转增为52,904,565股。具体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7日与2018年5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与《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鉴于证券市场波动,刘东良先生提供质押担保的标的证券价格下跌,导致触及相应的补充质押义务,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约定,刘东良先生追加22,798,209股公司股份为“永东转债”提供补充质押担保,上述股份于2019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可转债追加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关于控股股东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综合考虑控股股东质押比例和债券持有人权益,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约定,刘东良先生、靳彩红女士于2019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及提前解除质押的手续。由靳彩红女士以其持有的永东股份13,437,448股股份办理本次股票质押手续,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可转债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19年9月25日至本次可转债全部清偿或转股之日止。将刘东良先生于2019年9月3日补充质押的22,798,209股股份中13,437,448股股份办理提前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对可转债质押担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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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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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刘东杰、刘东良、靳彩红均为公司董事,受高管锁定股限制。上表中“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东良先生和靳彩红女士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按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