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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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715,573股,限售期为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9,391,920股,限售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9,581,8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428,118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666,009股已于2023年1月3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以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6,715,573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129,391,92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9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36,107,49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4.03%,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国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36,107,493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7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中电科国微(天津)集成电路芯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丰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芯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中惠科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一、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国博电子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国博电子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本企业于国博电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国博电子股份,也不由国博电子回购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国博电子股份。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国博电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二)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电科国微(天津)集成电路芯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丰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芯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在本单位所持国博电子的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国博电子的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单位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询价转让、配售方式等。

3、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单位所持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安排及承诺

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所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限售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6,107,493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715,573股,限售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数量为129,391,920股,限售期为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