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0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焦彩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其于2023年5月31日至7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股本152万股,公司股本总数由21,000万股增加至21,152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30%。现将本次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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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10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65,2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焦彩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焦彩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焦彩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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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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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彩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焦彩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先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焦彩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