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3-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沪深300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07月17日起,本公司选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沪深300ETF(代码159673)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7日

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证券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7月17日起增加上述证券公司为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sc108.com 、95587/4008-888-108 )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ebscn.com、95525)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gf.com.cn、95575或(020)95575)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hinastock.com.cn、4008-888-888或95551)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cgws.com、95514)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essence.com.cn、95517)

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gszq.com、956080)

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7日

关于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

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7月17日起增加国信证券为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guosen.com.cn、95536)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7日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7月17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简称:鹏华沪深300ETF,交易代码:159673。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7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8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1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3年7月14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5.49%,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