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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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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2023-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7月15日与7月17日,公司收到惠创投《关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关于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7月17日,惠创投以大宗交易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1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993%,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同时,惠创投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股份合计5,5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06%,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惠创投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惠创投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惠创投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做出的对公司股份锁定与减持的相关承诺。

4、如惠创投有后续的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