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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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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元科技”)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8.57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69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35.7万元变更为5,914.27万元,公司股本由4,435.7万股变更为5,914.27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元科技”)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6、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应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督促银行定期及时、完整发送对账单给保荐机构相关持续督导人员。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元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双元科技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双元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元科技”)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取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7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0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65,243.79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4,872,421.57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4,872,421.5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8466号《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双元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双元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00.1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7.24万元(不含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5,287.3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宜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监事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监事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