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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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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72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工作函所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收入增长较快,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9.37亿元,同比增长29.49%,近三年复合增长率33.80%,毛利率为3.80%,同比增长1.93个百分点。该业务除了涉及传统的图书、教材教辅外,还同时为电器、农特产品、化妆品、快消品等行业公司提供供应链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开展主体披露具体业务模式,包括采购模式、销售模式、货物流转、交易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方法等,并结合公司在货物流转过程中承担的职责情况,说明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分产品类别披露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产品构成变化说明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增长的原因;(3)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金额、期末货款收付情况,结合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可能存在资金回收或货物交付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一、按照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开展主体披露具体业务模式,包括采购模式、销售模式、货物流转、交易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方法等,并结合公司在货物流转过程中承担的职责情况,说明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主要分为供应链业务和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其中,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笔记本电脑等3C产品、家用电器、农特产品等供应链采销业务;仓储物流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文化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和制造业仓储物流服务业务。主要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一)供应链业务

1、联想笔记本电脑业务

(1)业务开展主体:合肥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供应链)

(2)业务(采销)模式:新宁供应链作为联想集团全国总代之一,从事联想笔记本电脑的分销业务,从联想(上海)、联想(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联想的其他全国总代(如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哆啦有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方正通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处采购笔记本电脑并分销给下游的区域经销商或贸易商。

(3)货物流转情况:

新宁供应链的联想笔记本电脑购销业务货物流转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A、自有仓库模式

该模式下的货物由供应商直接发货至新宁供应链自有仓库,新宁供应链收货后根据合同约定发货给客户或者由客户自提,取得客户盖章的验收确认书,业务完成。

B、SEC仓模式

SEC(shipping to end customers)是联想为支持直供客户模式搭建的一套仓配一体统仓共配物流管理体系。联想在全国设有多个SEC仓,并由当地第三方供应链公司作为SEC仓的管理人。

该模式下的供应商为联想或其授权经销商,货物由联想生产地仓库发货至各地联想SEC仓库。新宁供应链采购货物后,相关产品进入SEC仓,货物所有权转移给新宁供应链,日常的存货仓储及物流服务外包给当地的供应链公司(SEC仓管理人)。新宁供应链通过联想SEC系统进行货物流转操作,以系统内的电子签收确认单作为存货物权转移单据。

该模式下,新宁供应链销售产品时在SEC系统内下达发货指令给SEC仓管理人,SEC仓管理人根据指令发货(客户自提或者SEC仓管理人送货上门)给客户。

C、京东仓库模式

该模式下新宁供应链向京东所采购的联想笔记本电脑,通过与京东物流签订暂存协议,就近存放至京东仓库,暂存天数一般为30个自然日内,在30个自然日内若新宁供应链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并完成销售的,则由京东仓库直接发货至客户,若在30个自然日内还未完成销售的,则发货回自有仓库存储。

(4)交易结算方式:大部分为款到发货,少量采取赊销模式,账期通常为1-2个月。

(5)收入确认方法:商品发出并经对方签收时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6)公司承担了货物采购到仓后的仓储、分拣、销售出库前的货物灭失、损毁以及货物滞销等风险(货物在外地SEC仓和京东仓库暂存期间,公司保留货物控制权,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由仓库管理人承担),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3C家电供应链业务

(1)业务主体:合肥皖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供应链)、新宁供应链

(2)业务(采销)模式:合肥供应链和新宁供应链作为京东3C家电大型分销商之一,从事品牌家电的分销业务,从京东以及品牌3C家电厂家处采购产品(华为产品、九阳小家电、美的、奥克斯家电等)并分销给下游的区域经销商或贸易商。

(3)货物流转情况:3C家电购销业务货物流转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A、自有仓库模式

该模式下的货物由京东、各品牌厂家等直接发至合肥供应链和新宁供应链的自有仓库,收货后根据合同约定发货给客户或者由客户自提,取得客户盖章的验收确认书,业务完成。

B、京东仓库模式

该模式下合肥供应链或新宁供应链向京东所采购的产品,通过与京东物流签订暂存协议,就近存放至京东仓库,暂存天数一般为30个自然日内,在30个自然日内若合肥供应链或新宁供应链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并完成销售的,则由京东仓库直接发货至客户,若在30个自然日内还未完成销售的,则发货回自有仓库存储。

(4)交易结算方式:大部分为款到发货,少量采取赊销模式,账期通常为1-2个月。

(5)收入确认方法:商品发出并经对方签收时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6)公司承担了货物采购到仓后的仓储、分拣、销售出库前的货物灭失、损毁等风险(货物在京东仓库暂存期间公司保留货物控制权,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由仓库管理人承担),以及货物滞销风险,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农特产品(主要是鳜鱼)业务

(1)业务主体:合肥供应链、黄山皖新徽三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三食品)

(2)业务(采销)模式:合肥供应链采购鲜活鳜鱼,通过冷链运输提供给徽三食品进行臭鳜鱼的生产加工后制成“皖新徽三”品牌的臭鳜鱼系列产品,徽三食品同时负责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3)货物流转情况:采用冷链运输并存放在自有或租赁仓库中,由公司自行负责出入库管理。

(4)交易结算方式:冰鲜鳜鱼销售一般为款到发货;臭鳜鱼销售一般为赊销模式,结算周期为月结30天。

(5)收入确认方法:商品发出并经对方签收时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6)公司承担了货物(原材料和成品)仓储、分拣、配送环节货物灭失、损毁以及货物滞销等风险,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化妆品

(1)业务主体:安徽皖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供应链)

(2)业务(采销)模式:皖新供应链直接进口日本化妆、洗护产品,销售给国内化妆、洗护产品的经销商,同时,皖新供应链取得比利时蓝精灵美妆产品中国区唯一总代授权,负责产品的运营推广和销售。

(3)货物流转情况:进口的日本化妆、洗护产品和蓝精灵美妆产品进入租赁仓库存放,由公司自行负责仓库出入库管理,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发货给客户或者由客户自提,取得客户盖章的验收确认书,业务完成。

(4)交易结算方式:日本进口化妆、洗护产品销售一般为款到发货;蓝精灵业务大部分为线上平台销售,少量为赊销模式,账期通常为1-2个月。

(5)收入确认方法:商品发出并经对方签收时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6)公司承担了货物仓储、分拣、配送环节货物灭失、损毁以及货物滞销等风险,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快消品

(1)业务主体:皖新供应链、合肥供应链、安徽皖新速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速运,2023年4月更名为安徽皖新盛合供应链有限公司)

(2)业务(采销)模式

a.酒水类业务:皖新供应链、合肥供应链从品牌厂家采购产品(酒类:酒鬼酒、国台酒、汾酒等;水类:百事可乐)销售给全国各地区经销商。

b.婴童、日用品类:皖新供应链、皖新速运进行商品采购,同时负责京东自营店铺的运营,每月根据京东自营店的销售情况与京东结算。

(3)货物流转情况:酒水类产品采购后均进入自有仓库存放,收货后根据客户指令发货给客户或者由客户自提,取得客户盖章的验收确认书,业务完成。婴童、日用品类业务采购后均存放在租赁仓库保管,并由公司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管理。

(4)交易结算方式:酒水类业务销售大部分为款到发货,少量采取赊销模式,账期通常为1-2个月。婴童、日用品类业务采取赊销模式,根据京东自营店的销售清单按月与京东结算,账期通常为1个月。

(5)收入确认方法:商品发出并经对方签收时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6)公司承担了货物仓储、分拣、配送环节货物灭失、损毁以及货物滞销风险,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仓储物流服务业务

1、文化仓储物流业务

(1)业务主体:北京皖新供应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

(2)业务(采销)模式:北京供应链通过投标取得中国外文局旗下7家出版社、人教社、作家社等出版社的图书物流服务业务,具体包括提供图书的仓储、分拣包装与配送服务。

(3)交易结算方式:与客户对账后,按月或者按季结算

(4)收入确认方法:以仓储物流业务合同为依据,按照货物实际存放量、装卸量和配送量,全额确认仓储物流服务收入。

(5)公司承担了货物仓储、分拣、配送环节货物灭失、损毁等风险,为防范上述风险,公司购买了相关商业保险,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制造业仓储物流服务

(1)业务主体:新宁供应链

(2)业务(采销)模式:为联想工厂内原材料、成品提供仓储服务,具体包括装卸、分拣、短驳配送服务,同时,新宁供应链作为联想SEC仓的管理人,为联想SEC中心仓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具体包括装卸、分拣、短驳配送服务。除上述业务外,新宁供应链为海尔合肥冰箱、空调、洗衣机工厂提供仓储服务,具体包括产线无缝配料,成品仓产品下线、分拣、装卸服务。

(3)交易结算方式:与客户对账后,按月或者按季结算

(4)收入确认方法:以仓储物流业务合同为依据,按照货物实际存放量、装卸量和配送量,全额确认仓储物流服务收入。

(5)公司承担了货物(原材料和成品)仓储、分拣、配送环节货物灭失、损毁等风险,为防范上述风险,公司购买了相关商业保险,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分产品类别披露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产品构成变化说明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增长的原因。

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不同产品类别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按业务开展主体的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收入2022年度同比增长29.49%,主要系除家用电器外的各项业务收入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①笔记本电脑等3C产品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全球疫情影响,联想笔记本电脑的国外产能向国内转移,公司提供供应链服务的联宝工厂2022年度产量规模增加较多,公司拓展联想笔记本电脑相关业务所致;②快消品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扩展了婴童产品的产品品类,扩大了相关采购销售规模所致;③仓储物流服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联想工厂需求增加及北京供应链提供的重点读物仓储配送业务增加较多所致;④农特产品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鳜鱼业务系公司2021年底新开拓业务,2022年度规模增长较快所致。

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2022年度毛利率为3.80%,较上年增长1.93个百分点,主要系2022年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及农特产品业务毛利率增加较多所致。公司2022年仓储物流服务业务毛利率增加较多,主要系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2021年度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图书运输费用在仓储物流服务业务成本中核算(业务主体为皖新供应链),2022年度,为了更准确反映公司仓储物流服务和图书出版物销售成本,公司将该部分图书运输费用分类至图书出版物销售成本中核算,导致仓储物流服务业务2022年度毛利率增加较多。如将2021年度图书运输费用分类至图书出版物销售成本中核算,则公司2021年度仓储与物流服务业务毛利率为18.83%,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公司农特产品2022年度毛利率为8.77%,较上年度增长8.19个百分点,主要系2021年度合肥供应链鳜鱼业务规模较小,固定成本占比较高,拉低了2021年度的毛利水平所致。

综上,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2022年度毛利率增加较多主要系图书销售相关的仓储物流服务业务成本重分类至图书销售核算以及农特产品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三、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内容、金额、期末货款收付情况,结合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说明是否可能存在资金回收或货物交付风险。

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情况如下:

(续上表)

公司供应链及物流服务业务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资信情况较好,期末预付款项在期后均已到货,期末预收款项在期后均已完成交货,不存在资金回收或货物交付风险。

问题2: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2010年IPO募集资金净额12.45亿元,计划投资新网工程、畅网工程、e网工程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但募投项目多次变更,报告期末仍未完成,总投入进度为70.79%;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9.59亿元,投资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资金872万元,投入进度仅为0.44%。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项说明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预计完成期限、计划建设内容、具体建设进展、已使用及预计使用资金情况;(2)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核实是否在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等时,按规定重新进行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论证;(3)结合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与实际建设进展,说明就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并拟延期继续实施事项,公司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逐项说明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预计完成期限、计划建设内容、具体建设进展、已使用及预计使用资金情况。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2010年1月,公司设立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一直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04,986.47万元,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9.08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54万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036.0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480.5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4,411.83万元,差异14,931.31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2016年8月,公司设立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一直专户存储。2022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3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资金872.02万元,投资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242,981.6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8,279.4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0.0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30.52万元。

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核实是否在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等时,按规定重新进行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论证。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网工程累计投资34,726.91万元,合肥图书城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各分项验收都已经完成并合格,已完成项目竣工备案,不存在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是2013年12月,截至该时刻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达相关计划金额的50.54%,不存在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合肥图书城项目裙楼负一层至四层的新华书店部分开始二次装修,已完成二次装修施工图纸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预计2023年投入运营。

(2)畅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畅网工程累计投入5,235.9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约2,764万元,主要系因公司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该项目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是2013年12月,截至该时刻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达相关计划金额的61.38%,不存在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2016年至今,公司经营层召开了多次畅网工程项目讨论会,讨论了后续推进冷链仓库建设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论证等事项。该余额资金公司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使用。历年内部论证及决策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如下:

(3)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约1,244.37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约1.34亿元。随着市场的变化,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e网工程很难达到预计收益,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e网工程项目终止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4)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

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系原“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新增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约7,736.3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621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标准仓库、综合楼、室外工程已完成施工和验收,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启动立项和清单编制工作。该项目中标准仓库、综合楼部分投入使用,项目整体仍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是2017年6月,截至该时刻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达相关计划金额的9.56%,存在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对于上述情况,公司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就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了详细论证。该项目历年内部论证及决策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如下: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出现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主要是因为目前在线教育行业竞争仍然激烈,行业洗牌还在继续。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是2018年9月,截至该时刻未投入募集资金,存在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基于投资回报的重大不确定性,考虑到股东利益,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入。

(2)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约872万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约2.41亿元。该项目出现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该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是2018年9月,截至该时刻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达相关计划金额的1.66%,存在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属于公司推出的数字化平台“阅+”项目,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优化,目前“阅+”项目建设仍使用自有资金。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年内部论证及决策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如下:

考虑到国家教育行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在线教育行业正在发生快速变化、行业洗牌仍在持续加剧等原因,虽然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公司秉持谨慎性原则以及为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的论证工作。2019年至今,公司召开了多次非公开发行项目讨论会和专家论证会,就前期非公开发行项目和后期拟变更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进行了论证。

目前公司拟变更项目的方案尚在讨论中,且鉴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安徽省人民政府,项目的变更需要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积极的推进相关的程序,及时完成相关手续。后期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结合募投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与实际建设进展,说明就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并拟延期继续实施事项,公司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畅网工程、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和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考虑到行业政策变化和技术快速迭代,具体方案仍在讨论中,待方案确定并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解释具体原因并进行披露。

问题3: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91.24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2.12%,其中银行定期存单65.24亿元。此外,公司期末受限资金0.48亿元,同比增长53.82%,均为保证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业务开展、保函开立等情况,说明公司保证金大幅增长的原因;(2)定期存单的存放机构、存放金额、存放时间,是否存在存单质押的情况,如是请进一步说明资金用途,核实是否存在为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融资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业务开展、保函开立等情况,说明公司保证金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保证金变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2年末保证金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60.38万元,主要系保函保证金增加所致。公司子公司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六安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等公司与政府及事业单位签订的教育装备业务合同金额增加导致开立的保函保证金增加较多,该部分保函保证金一般在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后退回。截至2022年末,公司保函保证金及对应的业务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单元:万元

二、定期存单的存放机构、存放金额、存放时间,是否存在存单质押的情况,如是请进一步说明资金用途,核实是否存在为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融资的情形。

2022年末,公司定期存单的存放机构、存放金额、存放时间、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