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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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202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5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因未能按照股票质押相关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按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股票变更可售冻结后卖出,将导致新能国际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17 日收到新能国际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03年7月16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督促相关义务人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关于股票质押业务违约处置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