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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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3-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女士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526,13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刘静女士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31,5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94,63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刘静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数量131,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 担保人名称: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与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合同,拟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至2026年7月16日,并由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子公司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与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合同,拟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至2026年7月16日,并由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徕木股份”)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2023年6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科技”)、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徕木”)、控股子公司上海康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连电子”)、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新能源”)、上海爱芯谷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芯谷”)2023年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奉贤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宁波银行松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汉寿支行、江苏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括尚未到期的滚动授信额度),并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连带责任。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申请融资租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授信额度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湖南汉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授信及担保金额:8,000万元

5、信用额度用途:人民币/外币借款

6、期限: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止

7、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贷产生的可得利息损失、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实现债权和保证权的费用、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税金)和其他应付的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7%;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4,215万元,(其中借款担保余额74,215万元,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9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