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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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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刘泽清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刘泽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泽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龙先生个人简历

王龙,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总监职务,现任盛世神州烟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监职务。

王龙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除此之外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王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3-07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向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湖南优禾神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3.22%股份。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已经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需要逐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6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和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指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规定的任职要求。202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证监局对车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2022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该处罚不影响车志远先生的任职资格,车志远先生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兼大健康事业部总裁,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执行者,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8月14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6位。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