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方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为满足战略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产能,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1,970万美元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3年8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28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皮常青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8月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8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3年8月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本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议案的所有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3年8月1日16:3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证券事务部。邮编:31760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或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9:00一11:00时和13:30一16:30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曼、应巧
联系电话:0576-87498555
联系传真:0576-87491665
电子邮箱:dmb@zjwdk.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龙溪镇东港村渔业万得凯股份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09”,投票简称为“万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8月1日16: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30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
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
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审议金额为初步测算的投入金额,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结合实际市场行情、当地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其中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1,970万美元用于新增投资项目一一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铜业”)负责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等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件阀与五金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40,584.44万元调增至49,486.57万元,除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40,584.44万元外,不足部分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902.13万元进行补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核查意见》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增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金宏铜业增资用于购买越南前江省龙江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剩余超募资金25,519.6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向子公司增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
4、建设规模: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080万套黄铜阀门、1720万件黄铜管件的生产能力
5、建设内容:本项目计划在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内的龙江工业园园区内购置的土地上实施,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用房,占地面积约24亩,购置国产先进的全自动水车式伺服组合专机、配套全自动模缸、龙门式冲床、装配包装流水线等生产设备,扩建阀门产品制作平台,提升自动化水平,扩大产能,补齐生产工序短板和完善生产物料配套的供应链。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7、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200万美元,注:其中先期投资230万美元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先期已披露《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本期投资1,97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超募资金。具体金额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美元
■
(二)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铜业”)
2、注册资本:980万美元
3、法定代表人:陈方仁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15日
5、注册地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58A,59A 号地块
6、经营范围:机加工、金属处理及涂层(生产铜棒、铜阀?、铜管件);生产塑料制品(生产塑料阀?、塑料管件)
7、本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金宏铜业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180万美元,公司仍持有金宏铜业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8、经查,金宏铜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中高档阀门水暖成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和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拥有较强的创新实力,公司自成立以来实时关注市场动态变化,持续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效的促进现有业务和新业务的协同发展,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规模优势和综合竞争力,显著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和国际形势风险,扩大市场影响力,巩固竞争优势地位。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公司研发实力等因素,同技术及研发等部门对“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认为该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确保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帮助企业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高端企业意义重大。
(五)项目建设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在项目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进行了充足准备。但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面临项目建成后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无法实现成本下降和效率提升目标、市场价格大幅低于预期等风险,从而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应对措施:公司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通过无铅化产品优势,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
(六)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总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估年营业收入20,785万元,年净利润3,000万元。项目预计投资利润率为28.7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26年。项目达产后将增加2,800万套阀与五金年产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字,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字与实际数字有较大差异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向金宏铜业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金宏铜业、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相关事项。
五、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境外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为美元,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外汇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采用自有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交易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2、公司财务部门统计项目中用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的情况与置换情况;
3、财务部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经公司内部资金调拨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置换,置换申请获批后,同时报送至保荐机构处备案;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5、年度审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包括对上述资金支付情况的核查。
七、本次实施事项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规定,公司为满足战略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产能,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1,970万美元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事宜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等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并以超募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301309 证券简称:万得凯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铜业”)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3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61,313,391.40元,其中超募资金341,814,891.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47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已与保荐机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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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新设账户用于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金宏铜业(以下合称“甲方二”)分别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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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金宏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方一、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越南的外汇管理和监管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一、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许一忠、李晨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或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甲方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 日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美金(按照孰低原则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美金)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美金折算汇率以中国银行总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中文与越南语条款若有任何冲突,以中文约定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均认可,本协议所涉资金监管事项须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年产4,200万件阀与五金扩产项目(越南))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新增年产2,800万件阀与五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经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一致同意,上述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发生争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海仲裁委进行仲裁,特此承诺。
十二、此附录一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以下合称“合法代表”)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监管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监管期结束后失效。自2023年7月12日起,此附录一作为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一部分。除上述补充的条款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其他条款和条件、附录(如有)继续有效。
十三、此附录一式八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附录中文与越南语条款若有任何冲突,以中文约定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附录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