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9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且权益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黄乾益(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2.1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35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乾益持有公司股份61,001,4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40%,其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2,620,202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2.98%;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960,198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1.88%;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5,350,000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1.26%。综上所述,本次转让导致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到5%,黄乾益持股比例由14.40%减少至8.28%。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截至2023年6月16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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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黄乾益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黄乾益持有汇宇制药股份比例超过5%。
(二)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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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黄乾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乾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4.40%减少至8.28%,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2,620,202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2.98%;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960,198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1.88%;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5,350,000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1.26%。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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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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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423,600,000股为基础测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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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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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7月1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汇宇制药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61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3家、私募基金170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7月14日17:00至20: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6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2.1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35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汇宇制药
股票代码:68855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乾益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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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黄乾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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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汇宇制药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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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由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累计变动减少超过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12,620,202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2.98%;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7,960,198股,占汇宇制药股份总数的1.88%;于2023年7月19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汇宇制药5,3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6%。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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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35,070,000股被质押,无股份被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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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名:黄乾益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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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名:黄乾益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