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债权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3-03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债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原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向银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的基本情况
银河集团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风险高企,银河集团债权人以银河集团缺乏清偿能力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银河集团破产清算。2022年1月24日,南宁中院受理了相关债权人对银河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3月7日,南宁中院指定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银河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6月5日,管理人发出通知,债权申报的期限延长期限至2023年7月17日,银河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公司申报债权的具体情况
因银河集团已被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已于2023年7月17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在银河集团破产程序中以银河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因违规担保导致公司可能承担的最高金额依法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金额合计81,245.73万元,具体如下:
(一)资金占用事项申报债权 61,319.12 万元,其中:
1.申报本金 29,722.00 万元。与公司公告资金占用余额 26,314.51 万元的差异为3,407.49万元,主要原因是:(1)债务重组 4,880.74 万元,重组事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9 日临 2022-169 号、12 月 16 日2022-170 号公告;(2)资金占用性质为代银河集团支付的利息 1,411.08 万元,此次作为“占用事项利息、违约金、诉讼执行费”项进行申报。
公司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额计入其他应收款-银河集团,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申报占用事项利息、违约金、诉讼执行费等 10.961.86 万元(以资金占用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利率或判决书计算),其中:1,411.08万元已进入资金占用余额记入其他应收款-银河集团,并全额计提坏账信用损失;4,162.34万元作为资金占用发生额冲减其他应付款-银河集团,5,388.44万元为预计利息记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申报资金占用费 20,635.26 万元(以已代银河集团支付本金27,252.02万元、利息6,041.76万元、合计33,293.78万元为基数,按照判决书或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违规担保事项申报债权 19,926.61 万元,其中:
1.申报本金10,670.00 万元(含已和解金额 2,745.00 万元,和解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临2022-052号公告);
2.申报预计利息、违约金等9,256.61 万元(以担保本金为基数、按照判决书计算);
公司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可能承担的责任,确认为预计负债。除已和解部分 外,已计提预计负债11,934.25万元。
最终债权数额,以管理人审核、确定为准。
三、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银河集团财务状况恶化、缺乏清偿能力,且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债权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 26,314.51 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 7,925万元。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向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相关方进行追偿,以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