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2022年4月12日,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舜农”)与杭州光曜致新钟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钟洋”)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光曜钟洋取得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169,902,912股股份至宁波舜农收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曜钟洋的合伙份额最后收购日止,委托方光曜钟洋将其持有的169,902,9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5%)对应的全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受托方宁波舜农行使,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舜农及其一致行动人光曜钟洋)(补充后)》。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 2023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至2023年7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文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618,945,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2,677,2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05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26,268,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3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56,268,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5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126,268,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35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01,60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2%;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8,932,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64%;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01,60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2%;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8,932,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64%;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01,60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2%;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8,932,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64%;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沈海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01,596,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70%;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8,919,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979%;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是否当选:是
4.02选举杨智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01,60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2%;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8,932,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64%;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是否当选:是
4.03选举张晨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01,609,6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2%;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8,932,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064%;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是否当选:是
4.04选举毛纪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01,776,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61%;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9,099,2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132%;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是否当选:是
4.05选举徐建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60,120,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959%;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41,65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443,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3563%;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41,656,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568%。
是否当选:是
4.06选举汪文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559,980,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33%;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303,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68%;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464%。
是否当选:是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选举张炳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59,800,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42%;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08%;弃权41,809,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123,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516%;反对17,335,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936%;弃权41,809,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549%。
是否当选:是
5.02选举徐群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59,980,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33%;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303,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68%;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464%。
是否当选:是
5.03选举钱荣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559,980,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33%;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303,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68%;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464%。
是否当选:是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选举孙旱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559,967,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12%;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41,809,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289,8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583%;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41,809,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549%。
是否当选:是
6.02选举金彭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559,980,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33%;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739%;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7,303,1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68%;反对17,168,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868%;弃权41,796,0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464%。
是否当选:是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围海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可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可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围海建设事业部财务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聚光绘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雄县安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王可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可飞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王可飞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受到深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海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沈海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杨智刚先生、张晨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新一届成员,任期三年,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徐 群(主任委员)、沈海标、钱荣麓
2、提名委员会:张炳生(主任委员)、毛纪刚、徐 群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荣麓(主任委员)、张晨旺、张炳生
三、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工作质量,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范,经董事长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沈海标先生、杨智刚先生、张炳生先生3名董事组成,沈海标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汪文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五、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毛纪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元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李威先生、付显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宋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述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旸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沈旸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
邮编:315103
六、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商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夏商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
邮编:315103
七、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八、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7月)》。
九、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7月)》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2023年7月)》。
十、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7月)》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2023年7月)》。
十一、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7月)》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2023年7月)》。
十二、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7月)》及《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正案(2023年7月)》。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沈海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余姚市水利局,现任宁波舜瑞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沈海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海标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杨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杨智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晨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0月出生,1990年12月至1994年12月在空军八六九九一部队服役,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6年6月至1997年6月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办公室职员,1997年河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修一年,1997年6月至1999年6月任浙江省围海工程公司施工员,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市场经理,2006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宁波甬商发展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晨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02,4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9%),间接持有公司1.61%的股权,张晨旺先生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晨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二:专门委员会简历
沈海标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杨智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张晨旺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毛纪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三七市镇中心小学任教、三七市镇政府任财政所副所长、余姚市审计局任科长、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任科长、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毛纪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毛纪刚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炳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博士生导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人民监督员。现任申洲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炳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张炳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徐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11 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专学历。历任余姚市农机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长,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余姚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分所所长,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所所长;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所长。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3日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徐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徐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钱荣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官,后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现任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钱荣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钱荣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汪文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1年2月至2023年7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负责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温州大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汪文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权,汪文强先生在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毛纪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二
俞元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土木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92年8月-2009年2月历任本公司舟山东港工程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本公司工程科副科长、副总工、工程部经理、常务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2012年7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8月-2019年8月,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科创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2020年5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俞元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付显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4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1997年7月入职公司,历任项目部科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8年9月-2011年10月,任四川江油龙凤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2015年12月,任江苏围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任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付显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2003年9月-2012年10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乍浦港三期项目工程科长、乐清胜利塘北片围涂工程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2012年10月-2016年1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2016年1月-2019年8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旸女士: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运筹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曾就职于上海复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沈旸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敏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经理;杭州摘星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宋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夏商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夏商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旱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旱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孙旱雨先生简历如下:
孙旱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5 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财政管理专员。
截至公告日,孙旱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旱雨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3-06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系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对内部组织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公司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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