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将于2023年7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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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维科精密
2、股票代码:301499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825.4866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456.371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2023年7月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96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7月5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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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7月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19.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4.17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61.5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7月5日(T-4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5.96倍,超出幅度约为70.15%,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AN YAN LAI(陈燕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598号
电话:021-64960228
联系人:黄琪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2121
保荐代表人:陈启航、张翼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