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国新国证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国新国证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21日起,调低本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费率调整情况如下表,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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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rs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s://www.crsfund.com.cn)、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78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2023年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3年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国新国证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国新国证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雄安建设发展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融泽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融兴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优选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国新国证鑫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新国证鑫裕央企债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2023年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7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rs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0789)咨询。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