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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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

2023-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7月24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

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华泰紫金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创新成长混合发起A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创新成长混合发起C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如有)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通货膨胀风险;(6)再投资风险;(7)杠杆风险;(8)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2、信用风险;3、流动性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7、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国债期货投资风险;(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4)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5)股票期权投资风险;(6)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7)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8)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客服电话:4008895597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