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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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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2023-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 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 113043 债券简称: 财通转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7月21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触及“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6个月内(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号)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8亿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25号文同意,公司38亿元可转债已于2020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财通转债”,债券代码“113043”,存续期限6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财通转债”自2021年6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3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1.39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调整为 13.13元/股。

2.因公开发行配股,“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13日起调整为11.69元/股。

3.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0日起调整为11.49元/股。

4.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财通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起调整为11.39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股价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之情形,已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截至目前,“财通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较大,未能真正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公司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月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目前,“财通转债”已处于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需提前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不向下修正“财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6个月内(2023 年 7 月 1日至 2023 年12月 31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年1月1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财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财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贲圣林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人员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时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宏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原主任委员(召集人)韩洪灵先生和委员高强先生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在杭州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贲圣林先生简历

贲圣林先生,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荷兰银行高级副总裁,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及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等;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和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

在除本公司和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浙江大学教授、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和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联席所长,北京前沿金融监管科技研究院院长,全国工商联国际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数字金融科技联合会会长,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陈耿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陈耿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其他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陈耿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耿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耿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陈耿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提升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耿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4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8日 10点 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1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8日

至2023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7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3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宜飞、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2101室

邮政编码:310011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