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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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3-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7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八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20日,公司在官网(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年9月16日,公司首次授予423名激励对象的4,945.0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23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至11.06元/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21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1.24-0.18=11.06元/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将以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1.24元/份调整为11.06元/份,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及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之审核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3-07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签署专利及技术

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签署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临2023-071)。现就上述公告中披露的《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主要条款中的财务条款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应按《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向华汇拓医药支付最高不超过8,600.00万元人民币(包括首付款和开发里程碑金)。其中:

1、本协议生效后,支付首付款3,500.00万元人民币;

2、完成首个适应症I期临床试验,支付开发里程碑款600.00万元人民币;

3、完成首个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支付开发里程碑款1,000.00万元人民币;

4、完成首个适应症III期临床试验,支付开发里程碑款2,000.00万元人民币;

5、首个适应症国内获批上市,支付开发里程碑款1,500.00万元人民币。

若第二个目标产品(以HHT120分子研发而成的其他任何医药产品)再次达成上述里程碑事件,无需再支付任何里程碑款。

二、目标产品在大中华区域内获批上市销售后,丽珠集团应根据《专利及技术转让协议》每年向华汇拓医药支付大中华区域内全年净销售额(丽珠集团向终端销售目标产品含税开票价格的百分之五十)6%的销售提成。销售提成支付期限以目标产品上市销售起10周年或直至目标产品化学结构的专利权到期日两者较晚的期限届满为止。如果在大中华区域内某个区域出现第三方竞品上市,则按协议约定该区域减少销售提成比例至1%。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