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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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3期(B区)5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栋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长钱鹏鹤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吴剑敏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雷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1、2、3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累积投票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禹菲、张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7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3年1月8日至2023

年7月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1名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非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涉及的股票交易数量较少,且无主观恶意性,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和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