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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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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
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2023-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

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全资子公司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创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嘉元新材料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嘉元科创公司持有新公司股权比例为100%。

●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新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服务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发挥在金属电解化学方面的技术优势,以技术协同方式加强技术成果转化效益,嘉元科创公司通过成立新公司,践行嘉元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围绕铜、黄金等贵金属新材料以及其他新型材料,开展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作。新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嘉元科创公司持有新公司股权比例为100%。

新公司依托嘉元科技现有先进铜箔生产技术,通过创新研发和技术转化,以金属新材料生产加工为突破,形成研发、成果转化与项目孵化、产业服务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杨剑文先生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与设立全资孙公司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设立新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嘉元新材料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金箔材料、合金箔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贵金属、工艺品、珠宝首饰等文创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加工与购销;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产业技术服务;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营销、展览展示服务;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开展新业务事项

(一)新业务基本情况

1、新业务类型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围绕铜、黄金等金属新材料以及其他新型材料,开展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作。同时,新公司将在其他金基材料、铜基材料方向开展相关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孵化和产业服务等业务。

2、新业务行业情况

新公司发展初期,为加快运作效率,拟以金基材料核心产品一一新型金箔为产品推向市场,在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文创工艺、出口市场等领域开展销售,为新公司的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1)金箔行业情况

金基新材料的经营具有进销频率快、材料价值高、价值稳定(亏损敞口小)、消费层次高、技术要求逐渐变高等特征。其中金箔是金基新材料的一种独特展现形式,其产品应用由于工艺原因尚未被大力挖掘,但其市场前景看好,不仅在国内有巨大的市场增长空间,且在中东、南亚、东南亚和非洲阿拉伯地区具有较大的出口市场空间。

金箔自古以来就是黄金材料的一个重要品种。传统工艺制作金箔,是以含金量为99.99%的金条为主要原料,经化涤、锤打、切箔等十多道工序的特殊加工,使其呈现色泽金黄,光亮柔软,轻如鸿毛,薄如蝉翼,厚度不足0.12微米。因为性质稳定,黄金制品有永久不变色、抗氧化、防潮湿、耐腐蚀、防变霉、防虫咬等效果,加上黄金本身价值珍贵,金箔在某些传统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宗教领域、建筑领域、室内家装、金箔工艺品、首饰、手表等。

在金箔产品这个细分市场方面,根据marketwatch统计,2020年全球金箔市场规模为18亿美金(约124亿元人民币,按照2020年平均汇率计),2021-2028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5%。无论是对材料的研发、对工艺的创新还是在应用拓展方面,金箔等金基材料均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

(2)金基材料发展趋势

无论是对材料的研发、对工艺的创新还是在应用拓展方面,金箔等金基材料均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

A、金是一种优秀的导电体,具有很强的耐腐蚀性。金基材料被用于各种航天器和卫星的电触点和连接器。

B、热控制。金基材料是一种特殊的红外辐射反射器,用于航天器的热控制系统。金的薄层应用于表面,通过反射或吸收热能来调节和管理热量。

C、涂层和反射器。金基材料被用作光学部件的涂层材料,如镜子、望远镜和传感器。它在红外和可见光谱中的高反射率允许对遥远的天体进行精确的测量和观测。

此外,金基材料还可用于科学仪器、航天推进器、专用电子元件和电路等领域。

(3)新公司金箔业务技术情况

嘉元科技的主营业务锂电铜箔就是以电解法制备,嘉元科创公司创新性地使用电解法生产金箔,以嘉元科技的铜箔作为基材,在铜箔表面连续沉积单面或双面镀金,金的厚度可以做到0.1-3.5um,均匀性公差5%内,金箔宽幅10-450mm,长度可以做到150m。嘉元科创公司目前已着手建立创新实验室,对金箔和合金箔的工业应用、建筑应用、医学应用以及文创产品应用展开系列的研发。

3、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新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1)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在技术研发、业务渠道、产业整合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公司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业务之间的优势互补,拓宽公司产品的市场领域,最终实现公司产品战略的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财务管理方面:新公司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等,并明确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

(3)在组织架构方面:新公司建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形成了公司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新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有关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的控制,职责明确,勤勉尽责。

4、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

新公司将践行嘉元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围绕铜、黄金等贵金属新材料以及其他新型材料,开展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工作。新公司将充分利用深圳领先的科创氛围和强大的市场通道,逐步拓宽业务范围,做大规模提高效益,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助力嘉元科创公司打造自身的科创核心竞争力。

1、新公司将积极发挥母公司的品牌优势。嘉元科创公司将在新项目的筹备、建设、运行期间,进行人才储备、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布局和筹划,新项目可以充分利用股份公司的现有技术、产品和管理的资源优势,快速布局。新公司设立后也将加快相关研发、销售人员的引进,进一步扩大团队规模,同时,也会促进新公司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2、新公司将积极发挥股份公司在市场产业链的影响力。嘉元科创公司也将在技术研发、业务渠道、产业整合等方面进行统筹布局,充分发挥嘉元科创与新公司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业务之间的优势互补,拓宽新公司的产品线。

3、新公司将积极利用深圳的市场优势。深圳作为中国珠宝、黄金业的核心基地,在中国珠宝业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全国珠宝首饰主要加工制造中心、批发中心、物料采购中心、主要出口基地、行业信息中心。深圳的黄金饰品产量占中国市场的60%,出口额近70亿港元,铂金、K金镶嵌饰品产量占中国市场的70%,拥有500多家黄金珠宝首饰厂商,年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人民币,已成为深圳的支柱产业之一。新公司将利用技术、人才以及渠道等方面的自身优势,逐步开拓金基材料在手工艺品市场、室内装修、工业应用等领域应用。

(三)公司的准备情况

公司就新业务的进行了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均有所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产品和管理的资源优势,快速布局。新公司设立后将加快相关人员的引进,进一步扩大团队规模,积极拓展相关业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孙公司是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立足长远利益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市场竞争力,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同时也将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新公司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新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元科技”或“甲方”)拟与江西力源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海纳”或“乙方”)设立“广东嘉元力源绿电储能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为75%;力源海纳出资2,5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为25%。最终以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新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力源海纳设立“广东嘉元力源绿电储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为75%;力源海纳出资2,5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为25%。最终股权架构以签署股权协议为准)。

拟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资本分两期实缴,包括第一期启动资金3,000万元和第二期运营资金7,000万元两部分组成。

公司作为铜箔行业的领先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新能源建设发展的重要环节,公司是国家新能源产业的参与者与领跑者,通过切入新能源的光伏和储能业务,将有效利用公司现有的供应链、政府及产业园资源快速变现,在新能源领域进行全新的谋篇布局。同时新储能项目的顺利落地也会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新材料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更好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杨剑文先生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与设立控股子公司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其他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力源海纳,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西力源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黄瑞炉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2-09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城工业园锦绣一路6号

主营业务:电解、电化学、冶炼、电镀、氧化、着色、电泳整流器制造、安装、销售、维修及元件销售;高频开关电源、SCR可控硅电源、脉冲电源制造、安装、销售、维修及元件的销售;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自动化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维修及元件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控股股东:黄瑞炉,直接持股比例47.85%

实际控制人:黄瑞炉

力源海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为力源海纳客户,与力源海纳存在业务往来。除前述关系外,公司与力源海纳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嘉元力源绿电储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公司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力源海纳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州市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新能源的光伏和储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尚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力源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拟设立新公司基本信息

1.新公司名称:广东嘉元力源绿电储能有限公司

2.新公司性质:新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

3.经营范围:新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的光伏和储能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5.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二)股东出资

新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资本分两期实缴,包括第一期启动资金和第二期运营资金两部分组成。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对应的持股比例为75%,占注册资本的75%;

(2)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对应的持股比例为25%,占注册资本的25%;

2.第一期启动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

(1)甲方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占第一期启动资金的75%;

(2)乙方出资人民币750万元,占第一期启动资金的25%。

3.第二期运营资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

(1)甲方出资人民币5,250万元,占第二期运营资金的75%;

(2)乙方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占第二期运营资金的25%。

4.新公司第一期启动资金主要用于新公司前期开支,包括办公区域的装修、实验外场的装修、研发实验室的装修、办公用品的购买、部分人员工资、生产车间的建设、部分设备的采购等,如有剩余作为新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

5.第一期启动资金甲、乙双方应于新公司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额,全额打入新公司账户。第二期运营资金各方于新公司设立后3个月内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额,全额打入新公司账户。

6.协议各方应按本协议相关的约定实缴。股东不按协议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新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经催告,协议一方仍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出资的,违约方应就延迟出资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守约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协议一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出资超过3个月的,未实缴部分的股权应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在完成减资程序的工商变更程序之前,违约方仍需向守约方承担未足额缴纳的违约责任。

7.企业经营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何一方未经新公司股东会全部股东同意表决通过,不得擅自处分新公司任何部分或全部财产、资产、权益或债务。

(三)公司管理及经营规划

1.新公司按《公司法》依法依规独立运营。设董事会,董事3人,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重大业务和事项实行董事会决策制。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公司的监事人选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新公司的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总经理组织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负责新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新公司治理具体规则由新公司章程及其他股东会统一的文件约定执行。

2.新公司财务负责人、出纳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乙方派遣一名财务会计人员,协助财务负责人工作。

3.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执行。

4.关于增资:本项目孵化期满后,技术方案成熟、人员结构稳定、产能满足要求,订单量开始增加时,如出现前期投入资金不足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案进行解决:各出资方按《公司法》的约定,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补充出资。各方协商一致,出资后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可以引入新的投资人。投资人入股后,会同比例稀释原股东股权比例。也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

5.关于员工股权激励:为了让新公司目前及未来吸纳的核心团队人员与新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并留住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未来为新公司吸引更多的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减少人才流失,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授予新公司核心团队人员,以及未来新公司吸纳的核心团队人员,具体方案内容由协议各方另行约定。

(四)新公司股权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新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股东一致同意。

2.股东之间转让在新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3.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新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六)费用承担

在新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设立新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新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新公司承担。

(七)保证与承诺

1.协议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各方投入新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2.协议各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新公司的设立活动,任何一方不得以发起设立新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3.协议各方保证及时提供办理新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诺对本次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故意隐瞒等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协议各方保证本次设立新公司出资的合法性,并保证签署本出资协议时该投资行为已获得所需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审批同意。

五、开展新业务事项

(一)新业务基本情况

1、新业务类型

公司本次拟开展储能新业务,拟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新公司的产品切入点为用电侧储能中的家庭户用储能和工商业用储能,系统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风力发电机(放在后续阶段产品规划)、风电逆变器(放在后续阶段产品规划)、锂电池、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变流器=PowerConversionSystem)、交流配电柜、EMS(能量管理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温控系统、电能计量系统、云、APP等。外购部件或系统包括电表、云、光伏组件、锂电池、风力发电机、消防系统、温控系统。自研部件或系统包括BMS、逆变器、PCS、交流配电柜、EMS、监控系统、手机APP。

2、新业务行业情况

根据CNESA全球储能项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底,中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59.8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25%,年增长率38%。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占比首次低于80%,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8.3个百分点;新型储能继续高速发展,累计装机规模首次突破10GW,达到13.1GW/27.1GWh,功率规模年增长率达128%,能量规模年增长率达141%。

2022年,中国新增投运电力储能项目装机规模首次突破15GW,达到16.5GW。其中,抽水蓄能新增规模9.1GW,同比增长75%;新型储能新增规模创历史新高,达到7.3GW/15.9GWh,功率规模同比增长200%,能量规模同比增长280%;新型储能中,锂离子电池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比重达97%,此外,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飞轮等其它技术路线的项目,在规模上有所突破,应用模式逐渐增多。

(1)新业务行业现阶段市场分析

储能设备现阶段处于行业爆发增长的启动点,未来的复合增长趋势不可逆。现有技术水平和现有的参与企业都具备很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各家都有自己的侧重点。市场需求的庞大,还是需要一些新的企业去参与、补充。储能市场现有企业和准备参与的新进都在不断攻克和瞄准的新的技术高地。

CNESA基于保守场景(定义为政策执行、成本下降、技术改进等因素未达预期的情形)和理想场景(定义为各省储能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情形)对2023-2027年中国新型储能市场的规模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1、累计装机规模预测

保守场景下,预计2027年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97.0GW,2023-2027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49.3%;理想场景下,预计2027年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138.4GW,2023-2027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60.3%。

2、新增装机规模预测

预计未来5年,年度新增储能装机呈平稳上升趋势。保守场景下,年平均新增储能装机为16.8GW;理想场景下,年平均新增储能装机为25.1GW。

本项目第一阶段就是从技术差异化入手,走个性化用户定制方案,通过项目的实施积累技术优势和更高阶的专利技术,为渗透大规模的市场领域做充分准备。从EMS的高阶算法开始捕捉电网并网数据,最高收益的系统;再从BMS电池安全稳定性入手,结合电池完全无故障的运行管理体系,适应各种动态异常的处理方案;同时,PCS变流器的同步开发,整合到各种组合模式的应用场景,从高效,安全,便捷,任意模组组合方式给用户更舒适的用户体验。

(2)新业务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分析

储能设备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是市场需求,政策需求,技术需求共同助力的朝阳产业。据预测,再生能源2050年在一次能源体系中占比将达到80%左右,这其中储能设备是需要同步跟上。能源区域差异和时间差异都需要储能设备来调节;电网的峰谷调节,调频调峰等;电化学储能是蓄水储能外的一个比重最大的方式。分布式光伏带动了分布式储能设备的需求,工商户储,家庭用户储能设备等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新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

(1)经营管理方面:新公司按《公司法》依法依规独立运营。设董事会,董事3人,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重大业务和事项实行董事会决策制。新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公司的监事人选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新公司的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总经理组织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负责新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新公司治理具体规则由新公司章程及其他股东会统一的文件约定执行。

(2)财务管理方面:新公司财务负责人、出纳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乙方派遣一名财务会计人员,协助财务负责人工作。

4、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

1、新业务属于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无污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当地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同时也符合本区域的长期规划发展需求。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也会积极带动本项目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市场需求。

2、新业务建设过程当中,大批高质量研发团队将入驻当地,这将促进当地高端人才的引进,推动本地人力资源结构的良性发展。长远来看,也会给当地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更多的税收来源。

3、新业务具备较强的盈利水平,同时具备较高的抗风险能力。

4、通过切入新能源的光伏和储能业务,将有效利用公司现有的供应链、政府及产业园资源快速变现,在新能源领域进行全新的谋篇布局。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新储能项目的顺利落地也会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新材料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更好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项目关键部件及系统采取自研策略,而不是外购,就可以规避外购部件厂家从中赚取的利润点,就比业界同行外购部件,搞系统集成具有成本优势。并且,项目关键部件及系统采取自研策略,就可以从架构上保障整体解决方案最优,包括成本最优。就比业界同行外购部件,进行简单的部件组合更有成本上的优势。

(三)公司的准备情况

公司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在新业务的人才储备、市场拓展、资金安排等方面均有所布局和筹划,新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技术、产品和管理的资源优势,快速布局。新公司设立后将加快相关人员的引进,进一步扩大团队规模。

本项目分2个阶段进行,共计12个月。

第一阶段项目工作实施内容(6个月:2023.07一一2023.12),主要进行:储能系统的采购、搭建、测试;外购模块的竞品分析及测试;硬件初样的打样以及功能调测,为2024年产品快速投入市场做准备;厂房、办公场所的建设等。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工作内容(6个月:2024.01一一2024.06),主要进行:根据产品平台系列规划、以及客户的个体定制化需求实现系统各个核心模块例如BMS、PCS、逆变器的完全自主研发,包括各个部件的软硬件平台;搭建系统,进行系统联调,系统性能指标、可靠性以及认证测试;实现自研模块在梅州工厂储能系统上切换,替代掉外购储能系统中的关键核心部件,实现自研关键核心部件的系统性稳定可靠运行;量产前的第一次端到端小批量试产等。

本项目初期投资预算约为10,000万元。规划投产、达产后期,还将追加投资20,000万元,用于厂房建设及土地、设备、人才、研发、滚动发展等。后期投资资金来源可以从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引进其他投资人等多渠道解决。

六、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是公司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立足长远利益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种类,延伸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同时也将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新公司尚未设立,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预期效益的实现。

(三)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项目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虽然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项目实施过程中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完整实施,或者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本项目为“储能生产项目”,由于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未来可能会存在新建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产生不利影响;受到行业政策、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技术革新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及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成功拓展新产品市场,项目可能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甚至短期内无法盈利,进而对各出资方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孵化期后,技术方案成熟、人员结构稳定、产能满足要求,订单量开始增加时,可能会出现后期运营资金不足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及新业务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上网公告附件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0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竞争力。

● 交易品种: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铜期货合约,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 交易金额: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20,000万元(含),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大宗商品(铜)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多数采用“铜价+加工费”定价模式,可将采购时的铜价波动转嫁至铜箔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铜价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交易品种

仅限铜期货合约,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预计的交易数量、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订单或存货的数量以及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为测算基准确定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3、交易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审批日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单边)价值不超过人民20,000万元(含),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遵循锁定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设有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处理期货的交易执行和相关风险管理等工作。

4、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保证套期保值业务正常进行。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通讯设施,确保套期保值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内部审计核查中心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出现的操作风险。

五、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本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文件

(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