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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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3-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兴瑞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6,200.00万元,认购金额不足46,2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46,2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3,86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4、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兴瑞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7月24日(T日)结束。根据2023年7月20日(T-2日)公布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兴瑞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兴瑞转债本次发行46,2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4,620,000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期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兴瑞转债总计3,604,868张,即360,486,8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8.03%,配售比例为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兴瑞转债总计为1,015,130张,即101,513,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97%,网上中签率为0.001038156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97,781,987,110张,即9,778,198,711,000.00元,配号总数为9,778,198,711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77819871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7月25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3年7月26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注:因《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2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兴瑞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敬请阅读已于2023年7月20日(T-2日)披露的《发行公告》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联系人:张红曼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89620585

传真:010-8962060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发行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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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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