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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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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3-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并适应现阶段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董事会人数、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其他部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李晓昱女士、李民先生、王怀举先生、章继生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李晓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李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同意王怀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同意章继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吴梦云女士、唐侃先生、周频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吴梦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唐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同意周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2)。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3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书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曙光女士、罗虹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容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并适应现阶段业务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人调整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由6人调整为4人,独立董事仍为3人。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及表述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3年7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人数,成员人数由9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晓昱女士、李民先生、王怀举先生、章继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梦云女士、唐侃先生、周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梦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曙光女士、罗虹桥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李翠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晓昱女士: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10月至1997年5月,供职于香港京露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6月至2000年2月,供职于韩国LG化学公司上海代表处;2000年3月至2001年4月,供职于美国GE塑料中国有限公司;2001年4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共城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共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李晓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8,735,040股,间接持有公司1,241,953股,合计持有9,976,993股。李晓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民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学士、硕士,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1月至1998年9月,供职于韩国LG化学公司上海代表处;1998年10月至2001年9月,任上海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上海共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研发创新总监。

李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20,020,120股,间接持有公司1,297,588股,合计持有21,317,608股。李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怀举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工业大学学士。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任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机械动力分公司会计主管;2002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上海宝冶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6年12 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美钻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王怀举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8,29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章继生先生: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开放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杭州金杭包装印业公司历任主管、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5月在上海海优威化学品有限公司任生产部长;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在上海海优威光伏材料公司任副厂长;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在苏州慧谷海优威有限公司任厂长;2020年8月至今在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事行政总监、华东二厂厂长、生产运营总监。

章继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0,059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梦云女士: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为江苏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为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为江苏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2013年1月至2023年1月为江苏大学财经学院教授、院长;2023年2月至今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特聘教授。

吴梦云女士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唐侃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学士、硕士。2001年7月至2003年9月任上海索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市场专员;2003年10月至2010年1月历任东方卫视传媒有限公司落地办专员、主管、副主任;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落地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华人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中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中福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总裁。

唐侃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频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2006年4月至2016年4月任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5月至2019年2月任斑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年3月到2022年2月任腾讯出行学院教务长、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2022年3月至今任TCC生态圈&叩石创始人、中欧校友汽车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周频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曙光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士。2005年08月至2013年07月任海尔电器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2013年07月至2018年10月任轮库汽车服务连锁人力行政总监;2020年06月至2021年09月任天能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绩效经理;2021年09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

王曙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虹桥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理工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2月至2003年7月,在统合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任测试主管;2003年7月至2015年10月,在统合实业(苏州)有限公司历任生产主管、工程部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9月,在常州合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任厂长;2018年10至2020年5月,在上海海优威光伏材料公司任厂长;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在常州合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任厂长;2021年1月至今在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产能扩张中心总监、生产支持总监、工艺工程部总监。

罗虹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8月14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翠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翠娥女士:198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海军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深圳凯信光电有限公司经理助理;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合朝电器(上海)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上海世韵壁纸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上海海优威化学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海优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8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1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人事经理、行政经理、监事。

李翠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6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件批复,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94,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169.8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39.72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可转债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可转债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6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件批复,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94,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169.8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39.72万元。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2022年9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2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5日。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0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2023年7月7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长至公司本次发行核准批复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即延长至2024年7月6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1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修订,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表述也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