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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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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钱柏林

2023年7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柏林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 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108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名称:华翔精炼

●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HUAYAO与STRIVE、LINDO在印尼合资建设华翔精炼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硫酸镍项目。经初步测算,华翔精炼总投资约为20,000万美元(含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准。华翔精炼的授权资本为100万美元,其中HUAYAO应实缴出资49.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49.00%;STRIVE应实缴出资49.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49.00%;LINDO应实缴出资2.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2.00%。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办理中国、印尼等政府审批/备案和/或其他行政手续,是否能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镍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镍金属价格在未来大幅下跌,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工艺技术等均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项目建设、产线认证、产能释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HUAY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HUAYAO”)与STRIVE INVESTMENT CAPITAL PTE. LTD.(以下简称“STRIVE”)、LINDO INVESTMENT PTE. LTD.(以下简称“LINDO”)在印尼合资建设PT Huaxiang Refining Indonesia(中文名“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精炼”)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硫酸镍项目。经初步测算,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0,000万美元(含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华翔精炼的授权资本为100万美元,其中HUAYAO应实缴出资49.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49.00%;STRIVE应实缴出资49.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49.00%;LINDO应实缴出资2.00万美元,持股比例为2.00%。

(二)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已决定投资建设钴改镍工艺优化提升项目,通过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纯镍产品(金属量)项目,通过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增3万吨/年(金属量)高纯镍绿色低碳项目及新增2万t/a(金属量)高镍动力电池级硫酸镍扩能改造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HUAYAO

1、公司名称:HUAY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 LTD.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新加坡

4、董事:陈红良、YAP POH KEE、方启学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6日

6、股东构成:HUAYOU INTERNATIONAL MINING (HONG KONG) LIMITED持股100%

7、注册资本:100,000美元

8、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03月31日,HUAYAO总资产100,00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HUAYAO总资产100,000万元、净资产0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二)STRIVE

1、公司名称:STRIVE INVESTMENT CAPITAL PTE. LTD.

2、企业性质: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新加坡

4、董事:LI RUILING

5、成立日期:2022年09月28日

6、主营业务:投资

7、股东构成:Ever rising Limited 持股100%

8、注册资本:1美元

9、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03月31日,STRIVE总资产40万美元、净资产0万美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0万美元。

(三)LINDO

1、公司名称:LINDO INVESTMENT PTE. LTD.

2、企业性质: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新加坡

4、董事:梅雄峰

5、成立日期:2021年03月25日

6、主营业务:投资

7、股东构成:Perlux Limited持有LINDO 100%股权

8、注册资本:1美元

9、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03月31日,LINDO总资产22.6万美元、净资产-0.4万美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0万美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LINDO总资产22.6万美元、净资产-0.4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0.3万美元。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PT Huaxiang Refining Indonesia(中文名,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印尼

3、授权资本:100万美元

4、经营范围:非铁类基础金属制造业/工业

5、公司股东:截至目前,HUAYAO和LINDO分别持有华翔精炼98%和2%的股权。根据相关安排,HUAYAO拟向STRIVE转让华翔精炼49%的股权。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HUAYAO、STRIVE、LINDO将分别持有华翔精炼49%、49%、2%的股权。

四、对外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及实施主体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在纬达贝工业园(IWIP)内,位于印度尼西亚马鲁古群岛中的哈马黑拉岛,属马鲁古省北马鲁古县。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翔精炼。

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5万吨硫酸镍(金属量)产品。

3、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HUAYAO、STRIVE、LINDO

(二)项目规模

各方在印度尼西亚纬达贝工业园区建设硫酸镍冶炼项目,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镍金属量硫酸镍。

(三)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200,000,000美元,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本项目可研报告为准。

(四)基本信息

项目公司中文名称为“华翔精炼(印尼)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T Huaxiang Refining Indonesia”。

(五)授权资本及股权结构

1、华翔精炼成立时的授权资本是1,000,000美元,分为1,000,000股,每股面额为1美元。

2、华翔精炼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

协议各方收到董事会发出的缴付通知后,应按照本条约定以美元现金缴付出资:

3、出资违约

对于授权资本的初始资本或后续增资,如果一方(“违约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或董事会发出的缴付通知所约定的方式和日期,缴付约定由其缴付的部分授权资本,则其他方(每一方为一个“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发出通知(“违约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约定期限内改正该违约,并要求其就该出资按年利率10%,向华翔精炼交纳自应付日起至实际付款日的滞纳利息。

(六)项目资金筹措

1、项目总投资来源

1.1项目总投资40%的资金,除另有约定外,由协议各方根据其在华翔精炼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华翔精炼提供,自有资金中授权资本和股东借款的比例及具体出资安排,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1.2项目总投资60%的资金,由HUAYAO牵头以华翔精炼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项目融资,STRIVE、LINDO应积极配合,与HUAYAO共同完成项目融资。如果本项目总投资60%的资金无法获得项目融资或未足额取得项目融资的,各方应先按照协议约定的40%的自有资金方式出资。在项目总投资40%的资金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缴纳完毕且已全部使用的前提下,则由HUAYAO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在内的方式予以解决。

2、项目融资担保

如根据融资机构要求,项目融资、超支资金融资及项目运营期流动资金融资需提供担保的,除另有约定外,协议各方按照持有华翔精炼的股权比例来提供相应的项目融资担保、超支资金融资担保及项目运营期流动资金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方式由融资机构及协议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确定。

(七)产品包销

1、为了保证华翔精炼所生产产品的销售,实现合资公司收益,各方一致同意HUAYAO、STRIVE、LINDO 按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包销华翔精炼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其中HUAYAO包销比例为49%,STRIVE包销比例为49%,LINDO 包销比例为2%。华翔精炼将与HUAYAO或其关联方、STRIVE或其关联方和LINDO 或其关联方签署包销协议。

2、HUAYAO及 STRIVE中任何一方包销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后进行对外销售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采购权。但任何一方对其关联方销售包销产品时,另一方不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权。LINDO无优先采购权。

(八)华翔精炼的组织机构

1、华翔精炼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华翔精炼的最高权力机构。除非印尼法律和/或协议中对股东会保留事项的通过有更高的表决权比例要求,股东会针对其进行决议的事项做出决议,只需由全体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六十以上通过。如果两次股东会议无法就同一事项达成一致的,则该事项以 HUAYAO 的意见为准。

2、华翔精炼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华翔精炼的日常管理机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4名董事,其中:HUAYAO应有资格提名包括董事长在内的3名董事;STRIVE应有资格提名2名董事。

3、华翔精炼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根据适用法律、章程、协议和股东会议决议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应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1名监事长和4名监事:STRIVE应有资格提名包含监事长在内的3名监事;HUAYAO应有资格提名2名监事。

4、华翔精炼设总经理一名,由HUAYAO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华翔精炼设财务总监一名,由HUAYAO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华翔精炼设财务经理一名,由STRIVE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华翔精炼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其中,HUAYAO及STRIVE均有权推荐一名或以上副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九)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生效

本协议生效将以协议各方有权代表签署以及有权机关决议同意为前提。

2、终止

经协议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可终止。除非根据本协议约定延长合资经营期限,否则在合资经营期限届满后,公司应根据印尼公司法和章程解散,本协议应终止。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协议而给其他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或公司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协议各方应尽合理努力通过各方的负责人之间的友好协商来解决由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权利主张。如果任何该等争议未能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争议通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得到解决,则各方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争议应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性,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六、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规划把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核心 业务。本次与相关合资方在印尼建设硫酸镍项目,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安排,亦是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步骤,契合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发展对锂电材料快速增长的需求,顺应了全球市场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将进一步深化公司镍资源一体化布局。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需办理中国、印尼等政府审批/备案和/或其他行政手续,是否能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镍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镍金属价格在未来大幅下跌,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的安排,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工艺技术等均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有可能导致项目建设、产线认证、产能释放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109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以200,400,000美元的价格向Perlux Limited购买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和对应的股东贷款(其中购买股权的对价为190,032,992美元,购买股东贷款的对价为10,367,008美元),以间接获得众晶控股下属子公司AMI公司50.1%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友国际矿业将持有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Perlux Limited将持有众晶控股49.85%的股权。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购买资产需办理中国、印尼等政府审批/备案和/或其他行政手续,是否能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镍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镍金属价格在未来大幅下跌,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友国际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国际矿业”)以200,400,000美元的价格收购Perlux Limited持有的众晶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和对应的股东贷款(其中购买股权的对价为190,032,992美元,购买股东贷款的对价为10,367,008美元),以间接获得众晶控股下属子公司PT Andalan Metal Industry(以下简称“AMI公司”)50.1%的股权,AMI公司拥有2条 RKEF镍铁生产线(年产镍铁15万吨,折合镍金属量2.4万吨)。本次收购完成后,华友国际矿业将持有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Perlux Limited将持有众晶控股49.85%的股权。

(二)审议程序

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购买资产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Perlux Limited,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P.O.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截至2022年12月31日,Perlux Limited总资产10,843.40万美元、净资产10,843.29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12,887.55万美元。

公司与Perlux Limited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Perlux Limited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和对应的股东贷款。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购买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和对应的股东贷款,以间接获得AMI公司50.1%的股权。AMI公司建设有2条 RKEF 镍铁生产线(年产镍铁15万吨,折合镍金属量2.4万吨)。

(四)交易标的及相关资产的股权结构等情况

1、众晶控股

公司名称:众晶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1号冠华中心1楼2室

授权资本:2000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公司股东:本次交易前Perlux Limited持有众晶控股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友国际矿业将持有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Perlux Limited将持有众晶控股49.85%的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

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晶控股总资产2,398万美元、净资产330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美元、净利润330万美元(经审计)。

众晶控股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AMI公司

公司名称:PT Andalan Metal Industry

住所:印度尼西亚北马鲁古省哈玛黑拉岛纬达贝园区

授权资本:2,4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6日

公司股东:众晶控股持有该公司99.90%的股权,Green Source International Industrial Limited持有该公司0.1%的股权。

经营范围:RKEF 产线运营,镍金属的提取

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AMI公司总资产28,460万美元、净资产26,585万美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55,530万美元、净利润16,021万美元(经审计)。

AMI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为保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AMI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报告确定的价值作为交易定价基础。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出具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PT Andalan Metal Industry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坤元评咨〔2023〕39号),坤元评估以2022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对 AMI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测算,估值结论如下:在本报告所揭示的估值假设基础上,AMI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225,463,332.54 美元,估算价值为459,945,100.00美元,估值增值234,481,767.46美元,增值率为104.00%。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本次以200,400,000美元收购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和对应的股东贷款(其中购买股权的对价为190,032,992美元,购买股东贷款的对价为10,367,008美元),以间接获得AMI公司50.1%的股权,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购买协议》

华友国际矿业拟向Perlux Limited购买众晶控股50.15%的股权和对应的股东贷款,以间接获得AMI公司50.1%的股份。华友国际矿业和Perlux Limited就本次交易及有关转让的其他事项列明各方达成的共识和协议。

1、合同主体:华友国际矿业(买方)、Perlux Limited(卖方)、众晶控股

2、对价

买方向卖方支付购买股份的对价为190,032,992美元,向卖方支付股东贷款的对价为10,367,008美元。

3、转让

未经本协议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均无权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拖延。

4、承诺

买方和卖方应促使众晶控股和AMI公司根据股东协议修订章程,并随后在交割日后的约定时间内分别在香港和印度尼西亚的注册处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在交易完成后,买方和卖方应尽快促使众晶控股和AMI公司的董事会调整为三名董事,其中两名董事由买方委任,一名董事由卖方委任;

5、赔偿责任的限制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果违约行为或与之相关的内容已在披露函、尽职调查信息、本协议和/或报表中披露,买方不得就任何违反保证的行为向卖方提出任何索赔。

(2)卖方对买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每一个单项索赔金额超过1,900,000美元且该索赔对应的赔偿责任与所有索赔的赔偿责任累计已超过19,000,000美元(以下简称“最低金额”);且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承担全部索赔金额(而不仅限于超过最低金额的部分)。卖方对任何和所有索赔的最大赔偿责任总额不应超过相当于购买价格总额的金额(即190,032,992美元)。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在要求协商一方将通知发给其他方后不迟于五个工作日内,应开始协商。如果在该等通知发出后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得以解决,任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SHIAC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并最终解决。本仲裁条款的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规划把新能源锂电材料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核心 业务,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三元动力电池高镍化进程不断深入,高镍三元材料对镍资源的需求出现高速增长。本次收购是公司按照中长期发展战略做出的安排,通过收购AMI公司镍铁生产线并进行相关技改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冰镍产能,有利于为公司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的发展提供高效、稳定、多元化的资源保障,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收购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购买资产需办理中国、印尼等政府审批/备案和/或其他行政手续,是否能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镍金属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镍金属价格在未来大幅下跌,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11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1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15日

至2023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全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桐乡华幸贸易有限公司、桐乡锦华贸易有限公司、拟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下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 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