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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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5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42,321.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4941%。其中,秦庆平先生持有公司31,790.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8%,王咏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54.50万股,通过齐河君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河君创”)、齐河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河君和”)间接持有公司226.32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王咏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228,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9623%。以上减持主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减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因本减持计划披露后涉及半年报披露窗口期,股东可于公司半年报披露后下一交易日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开始实施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庆平、王咏梅夫妇及一致行动人秦璐承诺: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减持的,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披露公告;本人实施具体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2020年7月31日至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秦庆平、王咏梅及秦璐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12,000万元保证担保。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17,779万元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741,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027.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开立1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于2022年7月24日与浦发银行签订编号为CD69012023801012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扣除承兑保证金后占用担保额度12,000万元。

2022年5月2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6914202200000020,担保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

(二)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开立23,368,000.00美元信用证,于2023年6月25日与建设银行签订《跟单信用证开立申请书》, 信用证于2023年6月29日办理完毕。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建黄岛金能最高保2022-002号,担保期限自2022年6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7月24日,金能化学已将上述信用证结清,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MR1PR24

3、注册资本:壹佰亿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8年03月09日

6、法定代表人:曹勇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与本公司关系:金能化学是金能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3年3月31日,金能化学总资产为12,788,526,775.59元、总负债为4,641,545,429.74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816,984,420.15元、净资产为8,146,981,345.85元、净利润为-138,430,025.88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44,000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保

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本合同而发生额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担保期限: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7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741,0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027.0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