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2023-03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62,499.6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057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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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账户为募集资金存放过渡户,用于暂时存放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金额,现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890188023051750)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利息291,289.58元及结余资金0.37元通过公司基本户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1006700011000303171)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为其辖属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