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花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
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花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
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3年7月31日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31日收市前,持有“三花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三花转债”将停止转股;截至2023年7月27日收市后,距离2023年8月1日(“三花转债”赎回日)仅剩2个交易日。
2.“三花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三花转债”,将按照100.1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三花转债”赎回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
2.“三花转债”赎回日:2023年8月1日
3.“三花转债”赎回价格:100.1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3年8月4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3年8月8日
6.“三花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7月27日
7.“三花转债”停止转股日:2023年8月1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三花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三花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 “三花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三花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7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三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1.10 元/股)的130%(即27.43元/股),已触发公司《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三花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628号”文同意,公司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花转债”,债券代码“12703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三花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2月7日至2027年5月3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1.5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当期转股价格已调整为21.10元/股。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7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三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21.10 元/股)的 130%(即 27.43元/股),已触发“三花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三花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0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3 年6月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8月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6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6%×61/365=0.10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0=100.1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三花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三花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三花转债”自2023年7月27日起停止交易。
(3)“三花转债”自2023年8月1日起停止转股。
(4)2023年8月1日为“三花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7月31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三花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三花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3年8月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3年8月8日为赎回款到达“三花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三花转债” 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三花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三花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三花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在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7月7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三花转债”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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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三花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三花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转股时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方法:“三花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邮箱:shc@zjsh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三花转债”的核查意见;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8号)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公开发行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商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及对应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中信证券签订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浙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指派黄凯、曲娱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浙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黄凯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中钢天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江苏银行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万通智控跨境收购德国WMHG集团项目、中信特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万通智控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东方盛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科思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东方盛虹境外发行GDR并在瑞交所上市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曲娱女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珂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迪贝电气首次公开发行、康众医疗首次公开发行、康龙化成首次公开发行、金能科技可转债、百川股份可转债、金能科技非公开发行、东方证券非公开发行、复星高科可交债、加拿大丰业银行资产出售、威拉里混合所有制改革、神融2016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永动”系列个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企富”系列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
基础A股股份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9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申请文件经深交所受理后,公司尚需履行深交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备案程序,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备案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