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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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2023-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合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工程承包业务经营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签订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合同额折合人民币38.67亿元。其中:新签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合同1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464.04万元,新签工程承包项目项下增补合同21个,合计38.62亿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执行未完工项目29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515.95亿元,尚未完成的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271.37亿元。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生效项目4个,合同金额折合人民币166.39亿元。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公司重要经营合同的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3-05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8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6层61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秦军满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684,806,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6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65,416,3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9,390,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19,509,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1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19,390,1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2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345,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7%;反对46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48,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75%;反对46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4,75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3,4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0%;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敏、唐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3-05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7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矿业”)收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环境与林业部(以下简称“环境与林业部”)法律顾问发来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知函具体内容

2023年初,达瑞铅锌矿矿区附近村民对环境与林业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与林业部撤回或取消签发的达瑞铅锌矿项目环评变更许可。该诉讼于近日作出初审裁决,初审裁决结果为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环境与林业部将按照法律事务局现行的标准操作程序提起上诉,即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甚至特别司法救济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达瑞铅锌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已在环评报告中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环评变更审批通过合法有效,达瑞矿业将积极支持印尼环境与林业部,充分维护公司权益。

目前,达瑞铅锌矿项目环评变更许可继续有效,该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