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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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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忠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0元人民币受让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启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六尺恒润智算(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仇如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0元人民币受让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阴启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六尺恒润智算(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六尺恒润智算(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六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项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成立后,未来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政策调整、技术升级替代、人才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实现。若合资公司未有效开拓优质客户或者研发计划不达预期,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等情况,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完善拟成立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预防和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持续跟进合资公司设立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数字经济浪潮,步入数字能源算力融合新赛道,公司拟与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设立六尺恒润智算(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计划于上海、福州经开区、安徽芜湖、山东济宁等地合作建立算力中心,并打造长三角GPU算力中心集群。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上海六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M9383B

4、法定代表人:张亚洲

5、成立时间:2017年4月5日

6、注册资本:4,404万元

7、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7636号6幢1层

8、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7636号6幢1层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财务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量子计算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安徽财源广进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海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

11、上海六尺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2、上海六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上海六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六尺恒润智算(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临港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财务咨询;合同能源管理;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量子计算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科技中介服务;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以上信息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分支机构

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六尺恒润智算(上海)有限公司(暂定,后续以工商注册为准)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上海临港(暂定,后续以工商注册为准)

经股东会一致同意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内设立必要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二)经营目的

为顺应数字经济浪潮,步入数字能源算力融合新赛道,甲方与乙方拟合资成立公司,提供智算一站式服务,并打造长三角GPU算力中心集群。

(三)业务范围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算法模型的建立、新型智算中心的建设与运维、算力的对外租赁以及为高校科研团队研究的垂直化模型提供服务。

(四)注册资本和总投资

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出资方式:

甲方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以货币出资;乙方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以货币出资。

3、出资时间

认缴方式为分批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一个月内,甲方实缴出资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乙方实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余根据公司需要分批交纳,但双方最迟应在2024年6月1日前完成出资义务;任何一方逾期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须按逾期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4、项目规划

规划的项目领域包括:(1)AIDC(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一站式服务;(2)新型计算中心建设与运维;(3)算力对外租赁。

5、注册资本和总投资的差额

合资公司项目除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需求,包括项目建设资金等,优先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若融资需要股东担保,则甲乙双方在履行完毕各自内部相应审批流程后,可以为公司提供担保。

(五)合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任期三年,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提名,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在董事会的领导和监督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业务发展、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总经理任期三年。总经理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根据乙方委派的人选对总经理进行聘任或解聘。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董事会根据甲方委派的人选进行聘任或解聘。

(六)合资期限

合资期限自成立之日起算,为期三十年。

(七)违约

1、下列属违约行为

(1)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其对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

(2)一方未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重大义务,而守约方合理地认为这种不履约对合资公司和/或守约方的经济或其他利益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终止合同的权利

违约一方收到另一方指出违约的通知后应有九十日期限纠正该违约。如果该九十日期限后违约没有被纠正,则守约方应有权按协议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3、违约金

对于任何违约行为,违约方有义务向守约方支付壹仟万元的固定违约金。若固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的,则守约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八)特别约定

1、甲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双方同意,公司的出资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等事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由甲方履行上市公司内部相应的决策程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现有算力租赁业务情况

乙方确认,对于乙方及其关联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自营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算力租赁业务,将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合理估值择机优先并入公司。

3、与公司章程冲突的处理

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本合同之内容于公司在行政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等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之内容为准。

五、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

近年来,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布局。人工智能是数字化的核心驱动力之一,算力是AI时代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智算与科技能源的合作,算力与制造业的结合,将助力企业飞速发展。公司将整合合作伙伴的高能效AI算力芯片、智算中心的营运能力,加速智算中心的落地计划,推动城市数字化、企业智能化的新发展,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整体产业转型、业务多元化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合资公司成立后,未来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政策调整、技术升级替代、人才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实现。若合资公司未有效开拓优质客户或者研发计划不达预期,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等情况,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完善拟成立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预防和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持续跟进合资公司设立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江阴启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泰基金”)。

● 投资金额: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股份”或“公司”)拟以0元人民币受让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创投”)持有的启泰基金3,000万元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

● 本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项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0元人民币受让临港创投持有的江阴启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万元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该转让的财产份额尚未实缴出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启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启泰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认购启泰基金份额,不在启泰基金担任任何职务。

(二)投资的审议情况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临港创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临港创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 启泰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启泰基金的基本情况

2、本次交易前后启泰基金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的情形系四舍五入所致。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启泰基金总资产21,067.95万元,净资产21,067.95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57.95万元,以上数据经会计师审计。

4、启泰基金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经查询,启泰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启泰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无锡国联金投启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 7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3846。

截至本公告日,无锡国联金投启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启泰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详见“二、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2、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临港创投

乙方:恒润股份

丙方:国联金投

(一)转让安排:

1、甲方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3.729亿元人民币的财产份额。现甲方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3,000万元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缴出资0元)以0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该转让的财产份额尚未实缴出资。

2、乙方承诺将于本协议生效后按照丙方依据乙方作为签署方的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约定所发出的缴款通知书载明的要求实缴相应出资。乙方将按照上述缴款通知书直接对合伙企业付款,履行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义务。

(二)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对其所转让给乙方的财产份额具有完整的权利,其拥有完全处分权,该财产份额没有设定质押亦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乙方按受让财产份额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该转让的财产份额对应的当前未分配收益及后续收益均由乙方享有。为免疑义,乙方实缴相应出资后有权参与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合伙企业所有已投项目的未分配收益及后续收益分配。对于本协议签署前已发生的来自底层项目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无论该财产分配的原因是基于项目的部分或完全退出、项目分红抑或其他类型的收益,无论合伙企业是否已将上述项目收入向合伙人进行进一步现金分配,乙方有权按照乙方本次受让的财产份额在甲方原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中的比例向甲方或丙方主张相应的财产分配。

(四)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向乙方确认相关情况如下: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对其所转让给乙方的财产份额拥有完全处分权,该财产份额没有设定质押、未被查封、未遭第三人追索。

2、丙方确认,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前甲方的履约行为,丙方均不会就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财产份额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

3、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针对本协议项下的财产份额转让事宜,已经经过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且除甲方以外的其他合伙人均放弃了优先受让权。

4、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针对本协议项下的财产份额转让事宜,已满足《江阴启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的所有要求。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来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基金规模:58,300万元。

3、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及经营;普通合伙人可出席合伙人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如下权利:根据适用法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参加合伙人会议,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获取合伙协议约定的相关报告;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以及按照相关适用法律及合伙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除非适用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4、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无锡国联金投启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的 2.5%。/年收取管理费,按日计提,按年度支付。

6、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及存续期限:存续期限为7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可延长2次,每次1年。

7、退出机制:(1) 股权转让:向被投资企业原股东或其他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合伙企业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2)整体出售:使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股东(包括合伙企业)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3)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4)基金管理人认为其他适当的方式。

8、收益分配机制

收益分配原则: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合伙企业从其处置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在投资项目中的股权、合伙份额或其他权益)获得的收入(“项目处置收入”);(2)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投资运营收入”);(3)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未使用出资额”);(4)临时投资收入;以及(5)违约金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其他现金收入”)。启泰基金从任何投资项目中取得的现金或其它形式收入,除另有约定外,应尽快分配,最晚不应迟于该等应收款项发生之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九十(90)个工作日。

收益分配顺序:(1) 首先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占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截至分配时每一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占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称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有有限合伙人,直至所有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次分配时全部实缴出资额(以下简称“第一轮分配”)。(2)在所有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之后,基金取得的可分配收益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其收回其在该次分配时全部实缴出资额(以下简称“第二轮分配”)。(3)如经过前述第一轮、第二轮分配后,基金仍有可分配的收益,则该等可分配收益应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全部分配给所有有限合伙人。

9、投资决策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在投资及运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项目处置与投资退出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5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1名,江阴临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2名,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1名,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1名,江阴市新国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1名,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委派程序后任职。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的人选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每一提交表决的项目,均需经四(4)名以上委员(含本数)同意方能通过。

10、投资方向:通过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或以股权为目标的可转换债权方式,主要投资符合国家战略性产业相关政策,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企业。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有效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投资渠道及投资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投资领域,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定期获取基金运作报告,对公司投资回报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权益。同时公司将督促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