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厂区被征收事项概述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议案》。根据济南市总体规划及工作部署,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南工作区(二期)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公司子公司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维维”)产权所有的位于临港开发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本次征收涉及济南维维所拥有的90,384平方米土地、43,484.68平方米房屋及其他附属物等标的资产由山东中旭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旭评估”)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鲁中旭估(征)字2022第009号),上述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2022年8月11日的评估价值为25,382.00万元。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21〕2号)、《济南遥墙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南工作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确定征收补偿价款为30,601.12万元,扣除公司拟保留的27,080.14平方米土地价款2,643.02万元后的征收补偿价款为27,958.10万元,若最终实际保留土地面积与拟保留土地面积27,080.14平方米存在差异,按照评估单价976元/平方米据实调整补偿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维维股份关于子公司厂区被征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二、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子公司济南维维与房屋征收部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就征收事宜签订《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房屋征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
房屋征收部门(甲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收实施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公用事业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被征收人(乙方):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
(二)征收补偿情况
三方同意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等有关规定确定房屋征收补偿款、各项费用及奖励等共计30,601.12万元,其中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21,143.51万元,货币补偿奖励费2,114.35万元,装饰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及设备迁移补偿费用4,238.49万元,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费用3,104.76万元。
乙方在现用地范围内保留约27,080.14平方米土地用于后期发展,根据《鲁中旭估(征)字2022第009-1号》评估报告,上述27,080.14平方米土地单价为976元/平方米,总价值为2,643.02万元,甲乙双方同意在补偿总价款中暂扣2,643.02万元,扣除拟保留土地价款后的征收补偿价款为27,958.10万元,待保留土地面积测绘出准确面积后据实调整补偿款。
(三)征收补偿价款付款安排
《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后,乙方腾空房屋并交付给甲方后90日内,甲方根据乙方腾空房屋进度,将腾空房屋对应的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三、其他说明
本次厂区征收事项涉及子公司济南维维拟向承租人济南维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邦实业”)支付拆迁补偿款。济南维维与维邦实业就拆迁补偿事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济南维维乳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济南维邦实业有限公司
(二)拆迁补偿款
双方同意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装修装饰及设备补偿款等共计2,838.85万元,甲方需向乙方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共计1,043.31万元,以上补偿款合计3,882.15万元。
(三)拆迁补偿款付款安排
甲方根据征收部门(征收实施方)拆除乙方租赁房屋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已拆除房屋对应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收到征收部门支付的进度款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的补偿款。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