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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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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版)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杨希勇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车光 ,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车光

202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于晓宁先生、韩丽梅女士、肖辉先生、宋慧东先生、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翊民先生、杨希勇先生、车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车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

1、于晓宁,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年之前任龙口市兴隆物资商场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龙口市兴隆橡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创立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2年至2010年任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于晓宁先生是山东省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目前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热塑性弹性体分会理事长,中塑协阻燃材料及应用专委会主任、烟台市橡塑业商会会长,龙口市工商联主席;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技术创新奖项,荣获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劳动模范,全国“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慈善奖捐赠个人等近百项荣誉称号。

截至公告日,于晓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与公司董事韩丽梅女士为夫妻关系,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2、韩丽梅,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1991年至1997年任龙口市兴隆物资商场会计,1997年至2023年2月任山东道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韩丽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97,452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20%股权,与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为夫妻关系,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3、肖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先后被评为烟台市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发表技术论文数篇。1991年7月至2010年9月历任山钢集团山东恒欣镁业有限公司分厂书记兼副厂长、厂长;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富宁汇磊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钛矿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承德天福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20年5月历任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肖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4、宋慧东,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会计师,龙口市十九届人大代表。1992年至1995年任烟台海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至1999年任烟台电子工业供销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至2009年任园城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0年至2011年任烟台埃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宋慧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250股,在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5、蒿文朋,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年5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历任中试事业部工艺员、车间主任、质管处长、质量部长,新材料事业部部长,装备部品集团供应链总监;2010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曾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青岛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

截至公告日,蒿文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5,687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6、田洪池,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乌克兰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 年7月至2017年11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田洪池先生是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山东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级、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等。

截至公告日,田洪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4,46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7、王翊民,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化工研究院科长、北京瑞雪丰年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北京中数长城信息咨询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任装备与创新能力建设处处长,兼任轮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蒲公英橡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特种尼龙工程塑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过滤设备与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阻燃材料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杜仲资源高值化利用联盟副秘书长、中国合成橡胶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入选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火炬中心、中咨公司专家库专家。

2018年11月至今兼任江苏圣耐普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兼任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兼任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兼任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兼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

截至公告日,王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8、杨希勇,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0年8月至1994年10月在烟台轴承仪器厂工作;1994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山东鲁石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律师;2004年2月至今任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杨希勇先生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兼任中共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烟台市律师协会会长、烟台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鲁东大学法律顾问、山东工商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律顾问”、“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

截至公告日,杨希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9、车光,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在威海火炬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威海华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2001年1月至2008年4月任威海永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8年4月至今任山东蓝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董事、所长。2008年7月至今兼任山东蓝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兼任山东深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兼任山东光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公告日,车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邱焕玲女士、王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

1、邱焕玲,女,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1995年5月至1998年9月任龙口外贸局国际贸易部业务员;1998年9月至2006年1月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国贸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21年8月任山东道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分管市场部;2019年1月至今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烟台市橡塑业商会副会长、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商会常务副会长。

截至公告日,邱焕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2、王斌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会计师。1990年11月至1996年1月任职烟台汽车制造厂保卫处;1996年1月至2002年10月任职烟台汽车制造厂财务部;2002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山东鲁花集团审计部部长;2010年5月至2013年5月任山东龙大植物油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青岛宝博集团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风控管理部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截至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1.00、2.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举非独立 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 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 :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在2023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5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义娜 陈浩

联系电话:0535-8866557

联系传真:0535-8831026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57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8;

2、投票简称:道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3名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9:15一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3年8月15日在山东龙口召开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