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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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3-03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金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绍兴金冠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实际为绍兴金冠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4.92亿元,上述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绍兴金冠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绍兴金冠融资授信事宜提供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实际为绍兴金冠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4.92亿元,上述担保均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何苏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肥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绍兴金冠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关于绍兴金冠《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2、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绍兴金冠之间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3、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各货币折人民币9,000万元。

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虽绍兴金冠去年亏损,但今年第一季度已盈利,目前该子公司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7.43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1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