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47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具体执行过程详见公司2021年4月3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9月24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7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最新进展
2023年8月1日,公司通过查询阿里拍卖平台获悉,武汉中院对武汉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王家墩地区原空军汉口机场内的宗地21土地中编号为A05121215-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项上活动板房及棚房的拍卖已成交,由竞买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中央商务区建设分中心竞得,拍卖成交价为86,951,200元。
三、其他
本次拍卖事项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武汉中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若最终成交,将相应减少公司部分债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4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3)京02执恢2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涉及案件有关情况
1. 案件基本情况
2001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旅信托”)偿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简称“金飞民航”)人民币1935.5万元及利息。
2001年12月3日,中旅信托与金飞民航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中旅信托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抵偿对金飞民航的欠款,并在该协议签订之日起40日内,若该房产实际执行到金飞民航或其指定的单位名下,则中旅信托与金飞民航的债权债务予以结清。
2023年5月,经金飞民航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
2. 此案件为民生信托2013年重组前的遗留案件,现正在积极处理中。
三、其他情况
公司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执行案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泛海 公告编号:2023-145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3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机构:北京金融法院
(二)案件当事人
1. 原告:民生信托
2. 被告:大连泰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嘉”)、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物业”)、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广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时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时泽”)。
(三)案件背景
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公司与武汉时泽签订了购房协议,武汉时泽购买武汉中心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心项目写字楼部分资产(6层-30层),合同签订后武汉时泽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合计289,000,000元。现武汉时泽股东大连泰嘉及民生信托产生相关合同履行争议,民生信托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四)诉讼请求
1. 判令大连泰嘉向民生信托支付292,855,631.11元及迟延履行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2. 判令泛海物业、城广公司、深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3. 判令深圳公司、泛海控股、武汉中心公司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就上述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4. 判令民生信托对大连泰嘉所持有的武汉时泽1%的股权享有质权,并有权就该股权在第1项请求金额范围内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 判令武汉时泽就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小额合同纠纷、车险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对公司的最终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