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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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16 公司简称:淳中科技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司编写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124号《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8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9,314,788.00元,减除发行费用42,289,086.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01.6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38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3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782,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17,924.5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2023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IPO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IPO项目结项补流工作。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IPO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已完成IPO项目结项补流工作,并将IPO项目专户全部注销。此次结项补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披露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IPO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已完成IPO项目结项补流工作,并将IPO项目专户全部注销,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淳芯和保荐机构中山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于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57.19万元,使用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380.6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0.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45号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淳中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5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69号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淳中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IPO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2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IPO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IPO项目结项补流工作。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尚处于建设期,项目正常实施中。

注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非独立运营项目,亦不属于单纯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类项目,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无法定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