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质押股份拟被违约处置暨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3-04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质押股份拟被违约处置暨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股东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厚德”)持有的本公司1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质押股份拟被违约处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东证融汇明珠45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东证融汇”)的函告,获悉公司股东三亚厚德因存在股票质押违约,东证融汇拟对三亚厚德质押的海南瑞泽股票进行处置,本次处置将造成三亚厚德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违约处置及被动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一、违约处置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东证融汇作为融出方与公司股东三亚厚德作为融入方进行了1笔海南瑞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股数为11,040,000股。根据三亚厚德与东证融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因三亚厚德存在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履行到期回购义务、未按约定采取履约保障措施、未及时足额支付利息等),东证融汇拟通过交易系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三亚厚德质押的公司股票进行处置,处置数量预计不超过11,040,000股,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被动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三亚厚德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061,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其中已质押股份11,0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0%,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三、违约处置暨被动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被动减持计划基于东证融汇《关于拟对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股票进行违约处置的告知函》编制。
1、股东名称: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1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4、被动减持原因:因存在股票质押违约,东证融汇拟对三亚厚德质押的海南瑞泽股票进行处置;
5、被动减持期间:未明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本次被动减持区间视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被动减持价格:由质权人东证融汇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东证融汇减持股东三亚厚德所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是因股票质押违约处置而做出的,具体执行情况将根据东证融汇的股份处置情况而定,该被动减持计划尚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期间等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公司已督促股东三亚厚德与质权人东证融汇积极沟通,妥善解决质押融资违约问题,尽量避免质权人强制处置质押股份,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张海林、张艺林以及张海林、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12,61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6%。东证融汇本次可能实施的违约处置事项,可能导致三亚厚德被动减持已质押的11,040,000股股份。若上述质押股份被强制处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401,57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9%,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多笔质押逾期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面临质押股份被平仓或者被质押权人司法拍卖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张艺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处置其他有效资产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尽力降低或避免质押股份被处置造成的不利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权质押及被动减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督促东证融汇以及相关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