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T-3日)至2023年7月27日(T日)上午9:00期间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7月27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与陈国香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与夏同山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与阮传明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其中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开设两个专项账户,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开设一个专项账户。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上午09:15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T-3日)至2023年7月27日(T日)上午9:00期间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7月27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
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监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与陈国香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与夏同山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与阮传明签署《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一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4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一)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在盈利水平增幅一定的条件下,将会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1)假设公司于2023年8月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99,916.10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20,992,522股,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0,146,514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余额211,271,200元,假设均于到期前的2023年11月以8.93元/股的转股价格完成转股,不考虑可转债余额转股对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6)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对公司总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亦不考虑公司正在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2022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按照40%、60%、8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且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9)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
由上表可知,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公司对2023年度净利润的假设仅为方便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同时,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及财务稳定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但因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相关说明,详见《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之“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现已初步形成以特一药业、海力制药和新宁制药为主要生产基地,以特一海力药业为品牌推广、流通配送的运营平台,特一药物研究为药品研发、技术创新的研发平台,业务覆盖制药领域自研发至流通环节全产业链的全国性药业集团。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以及自身长远战略规划,通过详细论证、研判而最终确定的,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及拓展,同时可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巩固优势产品市场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等多重效果。
1、人才储备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主要从事中成药和化学制剂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公司已积累了丰厚的药品质量管控经验及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储备,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基础。
2、技术储备
就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而言,公司已在中医药领域深耕多年,同时,公司重视对技术创新和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工艺技术流程、解决工艺与技术难题等,具体体现在中药饮片的净制、切制、炒制等炮制技术,且在药品的质量控制等方面均具有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自上市以来,加强了品牌建设及渠道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特一海力药业作为公司药品对外销售的主要平台,已与国内超100家连锁药房建立了直供的合作关系,与九州通等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亦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公司的核心产品■止咳宝片已成为品牌OTC中成药产品。未来几年,公司仍将投入扩建营销网络,加强品牌建设,使公司的产品覆盖范围能够遍布全国,并深入到大部分的地级城市医院和部分县级医院。营销网络的扩建与完善必将提高企业产品的销售效率,公司的核心产品■止咳宝片作为品牌OTC中成药产品,也将带动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保证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2)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3)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保荐机构按相关规定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推进现代中药饮片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建设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健全公司产业链布局、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改善公司的长期资本结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作,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历来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合理回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相关主体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氏家族成员许丹青、许松青、许恒青和许丽芳均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99,916.10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及相关文件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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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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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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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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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稿已在法定披露媒体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修订稿)》所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