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3-31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9日
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3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9日下午2:00整。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169号禧玥酒店3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事项,相关程序和内容合法。
2.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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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 特别提示
(1)提案9.00、提案10.00及提案11.00需要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9.00、提案10.00及提案11.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提案,其中非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4人、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为3人、监事的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股东大会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00、提案2.00和提案3.00为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生效是提案2.00和提案3.00生效的前提,即,提案1.00表决通过是提案2.00和提案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同时,《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规则》依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提案1.00且提案3.00生效是提案4.00和提案5.00生效的前提,即,提案1.00且提案3.00表决通过是提案4.00和提案5.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3)《关于子公司与和谐锦豫及和谐锦弘继续履行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联系人:景晶
电话:(028)6323 1548
传真:(028)6323 1549
邮政编码:610021
4. 注意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5”,投票简称为“双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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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表一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表一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表一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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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提案1.00-8.00,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提案9.00-11.00,请填写选举票数。
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请加盖骑缝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