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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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钟情思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2、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议案1回避表决;其中,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1,460,000股,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15,073,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潘攀律师、喻垚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 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