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5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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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7.982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所涉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3年6月6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23年4月8日发出《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2023年5月23日已满45日,公司没有收到债权人申报债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88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就上述5万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上述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8月8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27,871,086股变更为 1,027,821,086股,具体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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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