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1日

至2023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5日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与公司证券中心联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6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上午10点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补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彭雪妮女士已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林柏泓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个人简历

林柏泓,男,1976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南洋信息技术开发服务公司销售代表、菲律宾侨中学院教师、菲华商联总会秘书、漳州嘉年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与行政主管、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与总经办主任、本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与公司监事。现任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7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44,573.22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70.14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5,322.04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95万元。

3、应收票据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198,693.30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203.20万元。

4、存货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644,361.08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6,151.05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6,120.94万元,减少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6,120.9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7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34,905.40万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后续业务的发展态势,公司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增加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为4,551.50万元,增加后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总额为39,456.90万元(预计的各关联方交易内容之间的实际交易额可能会发生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行使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增加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新增关联方情况

2023年6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1,500万元参股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10.0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39,21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23楼-26楼

2、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39,397.563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和机电设备;对光电产业的投资(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等。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27楼

3、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茶叶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等。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光电产业园

4、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林秀成、柯新华、林志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港币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业制造、商业、旅游、物流、地产、文化等领域的投资,包括资产并购与股权投资;半导体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冶金材料等产品的国际贸易等。

地址:UNIT 3805-3806 38/F,Tower TWO LIPPO CENTER NO.89 Queensway HK

5、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OUNGJOO LEE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等。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山路8号

6、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约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及LED照明产品生产、销售、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地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7、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宸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荟智空间新丰路178号A区102A室

8、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敬良才

注册资本:17,872.94293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等。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510号七层729-13室

9、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慧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仅限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制造);销售网络通信软件、系统集成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7层702单元

10、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地址:昆山开发区景德路28号11幢1楼

11、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晓冬

注册资本:3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795号1幢11层1122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母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参股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参股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交易各方自身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6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上午9点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7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09,677,4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8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9,589,200.9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84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2年10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2022年12月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6286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2010011200002260150)、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12992010010051433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5200068101300110057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0008150879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279131544106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3773533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号:430501104985099988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号:1805880104000399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751018080027263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1081160000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5218888888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2920021944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账号:127913154410403)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28,064.34万元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316号《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年6月30日,定期存款、协定存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40,000.00万元、人民币83,359.8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未建成投产,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与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为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07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内容,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二、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条的内容,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