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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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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的《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本次发行价格为51.8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2023年8月2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6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2023年8月2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1、2023年8月2日(T-4)日收盘价数据来源于Wind;

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3、2022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日收盘价/2022年扣非前(后)EPS;

4、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负值(富满微)以及极值(韦尔股份、贝仕达克)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51.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7.8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8月2日(T-4日)发布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1.63倍,超出幅度约为75.13%;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72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第一,公司所处行业进入壁垒较高。运动控制器行业壁垒:1)技术壁垒:公司运动控制器业务核心技术具有涉及技术领域广泛、需要行业长期积累以及对应的下游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等特点,技术突破难度较大;2)规模壁垒:行业新进入者必须进行较大规模的投资,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而实力稍弱的新进入者由于缺乏规模效应而难以生存;3)品牌壁垒:控制器是电动车辆的核心关键部件,性能会直接影响电动车辆的整体功能表现,下游整车厂商在保证性价比的前提下,通常会选择具有品牌实力并具有较强车型适配能力的供应商,新品牌获得客户认可的难度较大;4)客户壁垒:目前国内电动车辆的整车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基本稳定,以爱玛、雅迪、绿源等为首的整车品牌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因为核心品牌的整车厂商生产数量庞大,技术要求严苛,贸然更换电机控制器的供应商可能会存在较大的技术和质量风险,行业新进入者面临着较高的客户壁垒。功率芯片行业壁垒:1)技术壁垒:公司功率芯片业务核心技术具有稳定性要求较高、成本和工艺优化难度较高等特点,技术突破难度较大;2)人才壁垒:对于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来说,人才引进比较困难,而技术人才的培养又需要较长的周期,因此功率芯片行业存在一定的人才壁垒。

第二,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着力于核心产品运动控制器业务的拓展深化,逐步构建了“上游功率芯片+下游运动控制产品”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运动控制器产品:公司致力于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建立和巩固产品技术优势,软件方面,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矢量变频控制方案、应用Q轴非对称注入算法的无霍尔电机控制方案等多种控制方案,控制信号输出较为稳定、运行效率较高,有效降低运行噪音和性能损耗;硬件方面,公司深入MCU参数定义、电子线路布图及应用功能拓展等方面的研究,自主研发并形成了大电流电子线路布线、MOSFET并联均流等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产品性能及稳定性。公司现已建立苏州市电动车智能控制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功率芯片产品:以子公司凯思半导体作为功率芯片业务经营主体,专业从事功率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逐步开发并建立了沟槽型MOSFET(Trench-MOSFET)、屏蔽栅沟槽型MOSFET(SGT-MOSFET)、超结MOSFET(SJ-MOSFET)等产品线,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功率芯片研发中心先后被评为苏州市高品质微控制器及功率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功率半导体器件(MOSFET)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表1:公司主要运动控制产品取得的技术水平方面相关认证

表2:公司主要功率芯片产品取得的技术水平方面相关认证

第三,公司向上游延伸至功率器件领域,产业协同效应明显。2011年,协昌有限成立,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面向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运动控制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运动控制器作为一个典型的电力电子装置,由控制软件、功率器件和硬件电路三部分构成。2014年起,为强化公司业务逻辑,深入挖掘电力电子技术的内涵,公司在熟练掌握控制软件开发和硬件电路设计的基础上,通过收购主要供应商凯思半导体,完成了核心业务的上下游延伸,完善了自身在功率器件领域的布局,全面掌握电力电子技术“倒三角”(即电子、功率、控制三要素),形成了良好的上下游协同效应。

第四,公司功率芯片业务践行“小而精”的经营策略,形成了差异化竞争的技术升级路径。公司积极筹备深沟槽栅极型超结功率MOSFET研发、内置快恢复二极管的超结功率MOSFET研发、基于SGT架构的新型IGBT芯片研发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研发项目开展,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并提高现有的市场地位,推动高端功率芯片的国产化进程。不同于英飞凌、安森美等国际厂商“大而全”的产品业务线,发行人专注于中低压领域的MOSFET的研发设计,践行“小而精”的经营策略,形成了差异化竞争的技术升级路径。

表3:公司功率芯片业务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第五,本次发行价格51.88元/股对应的发行市值38.05亿元,位于保荐人国金证券投价报告给出的6-12个月远期整体公允价值区间31.82-37.13亿元区间之上,高于投价报告下限的比例为19.57%,高于投价报告上限的比例为2.47%。公司发行价格高于投价报告估值区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公司在电动车运动控制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2020年至2021年,行业内电动车年均产量基本保持在4,500万辆以上,由于每辆电动车均需配置一个运动控制器,则运动控制器年需求量与电动车年产量基本相当,由此测算2020年至2021年,公司运动控制器的市场份额约为14.87%、14.62%。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积极的市场开拓,在下游电动车领域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市场占有率较为稳定。(2)新国标的实施对公司业务拓展有着积极影响。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推动了电动车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集中度提升。行业竞争也逐步集中到大型企业之间,具有品牌号召力、渠道优势突出、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持续进行大型整车厂商的业务开拓,强化与雅迪集团、小刀集团、爱玛集团等国内一线电动车整车厂商客户间的合作关系,在上述电动车厂商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巩固。随着新国标的落地实施,下游电动车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部分无法达到生产标准的中小企业被淘汰出局,一线电动车品牌迎来市场红利。公司的运动控制器产品符合电动车新国标对产品技术标准、安全性能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能够满足下游整车厂商的量产需要。得益于下游主要客户的电动车产销量提升,发行人运动控制器销量相应增长,2020年-2022年公司运动控制器销量分别为684.14万个、795.96万个和909.14万个,整体呈现增长的趋势。(3)本次定价是按照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为53.9679元/股为参考,并下折3.87%至51.88元/股作为发行价。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分别为54.7700元/股和53.9679元/股,53.9679元/股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加权平均数,代表了主流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6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517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83.53%;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270,71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的82.51%,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发行规模的2,495.14倍。

(4)《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2,051.22万元,本次发行价格51.88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约为95,113.34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53.9679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8,333,334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42,051.2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1.88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5,11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18.47万元(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4,794.86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18,33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20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协昌科技”,股票代码为“301418”,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8,333,334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3,333,334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916,667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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