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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视出货量同比增长14.41%,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业务量整体增长,出货量同比增长44.34%(其中,智能交互平板出货量同比下降32.33%;专业类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117.37%;创新类显示产品出货量同比增长127.12%),部品销售业务营收同比增长8.59%。研发投入2.8亿,同比增长9.80%。

公司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我司产品大部分采用成本加成模式,毛利率相对稳定,终端价格受原材料价格扰动,可及时传导,也会有滞后,具体终端售价会根据市场销售策略、市场环境而定,致使收入会与原材料价格同向波动。

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同时加大智能交互产品的推广力度,推进创新类显示产品的快速发展,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将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创新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康冠JLC1,期权代码:037257。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9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391,851份,行权价格为18.96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三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5月16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如遇节假日提前至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59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内行权,行权价格为18.96元/份。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40%。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二、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冠JLC1,期权代码:037257。

(三)行权数量:总计591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39.1851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680,203,875股的0.9397%,具体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表中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18.96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5月16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

(八)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一)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3人调整为62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966.5264万份调整为965.3474万份。

(二)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21人调整为618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65.3474万份调整为1,252.8058万份,行权价格由33.93元/份调整为25.52元/份。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5.52元/份调整为18.96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1252.8058万份调整为1628.6475万份。

(四)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7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306,84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对象行权人数及数量与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情况一致。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注: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680,203,875股增加至686,595,726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9,119.9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9,9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741.13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8,5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9,9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2,290.7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一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一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商用显示产品扩产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同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62,000.00万元,占前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1.0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