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13671 债券简称:武进转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彦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671 债券简称:武进转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14,840,855.8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3号)批复,截至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33,490.5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766,509.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在2023年7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9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213,062,648.27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213,062,648.2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共计10,233,490.55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5,660,377.36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另外的承销及保荐费用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210,000.00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283,018.87元(不含税)和信息披露费用415,094.34元(不含税)尚未支付,无需置换。截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778,207.53元(不含税),本次一并置换。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3,062,648.27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78,207.53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214,840,855.8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相关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33号),认为武进不锈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武进不锈截至2023年7月26日止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5、《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13671 债券简称:武进转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朱国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3,062,648.2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78,207.53元(不含税),共计人民币214,840,855.8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13671 债券简称:武进转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3、《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