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2023-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29日,截至2023年8月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在线消费ETF;159728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2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29日,截至2023年8月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3年8月1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关于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止2023年8月3日,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代码:016187,A类基金简称: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混合(FOF)A;C类基金代码:016188,C类基金简称:南方景气楚荟3个月持有混合(FOF)C)(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9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深300ETF南方,基金代码:159925)、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指ETF,基金代码:159858)、南方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ETF,基金代码:159780)、南方中证科技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100ETF,基金代码:159853)、南方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医疗产业ETF,基金代码:159877)、南方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物联网龙头ETF,基金代码:159896)、南方国证在线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在线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28)、南方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碳中和ETF南方,基金代码:159639)、南方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消费ETF,基金代码:159689)的场内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包括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方式和场内申购赎回方式,两种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不一定完全相同,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9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H股ETF,基金代码:159954)、南方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香港科技ETF,基金代码:159747)、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生生物科技ETF,基金代码:159615)、南方基金南方东英银河联昌富时亚太低碳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亚太低碳ETF,基金代码:15968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西南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南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西南证券将自2023年8月9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3年8月9日起,投资人可通过西南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西南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西南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西南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西南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西南证券客服电话:95355

西南证券网址:www.swsc.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通讯方式二次召开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7日发布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投票期间自2023年3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4日17:00止的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由于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故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详情请阅本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仍为2023年3月31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该日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重新投票。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7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电话:0755-82763814

收件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4、本基金的目标ETF即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自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和目标ETF的相关性,在2023年3月31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ETF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关于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及具体投票规则,敬请参见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对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请参见附件四《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3月31日(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ffund.com)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自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7:00止的期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授权的确定原则

(1)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2)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5、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中所投的有效表决票在本次大会仍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6、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3年9月8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关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公证员: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方式:(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4、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八、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附件一:

关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修改投资范围并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修改投资范围,在《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删除中小板、权证,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对《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详见附件四:《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调整实施前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制订相关调整实施安排规则并提前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6月8日成立。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拟修改投资范围,即在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增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删除中小板、权证,并相应调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费用收支、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修改前后的合同条款列示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将根据以上调整进行相应修订。

特此说明。

南方卓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8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本基金自2023年8月19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2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本基金自2023年8月19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 市场变化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提前结束或延长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期限。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仅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份额收取不高于1.5%的赎回费,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的份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转换费用规则计算举例

下面以投资人进行甲基金与乙基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说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收取费用参照上述计算规则, 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其中1年为365天)。

甲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乙基金费率举例如下:

甲基金A类份额与乙基金A类份额的转换说明如下: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甲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说明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本基金单笔基金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单笔基金转换转入的最低申请金额为1元。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涉及基金份额、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约定。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2)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6.2 代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7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卓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卓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